名义账户是养老保险改革的理性选择
- 发布时间:2015-02-16 05:21:14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期,伴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的推出,在“统账结合”的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是采取“真金白银”的实账积累型个人账户为宜,还是“记账式”的名义个人账户更好?应广大读者要求,本报邀请专家对名义账户进行了详细解读——
实账式账户运行问题多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是指资金运行模式采取个人账户运行机制的公共养老金计划,包括实账积累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与名义账户养老金制度。前者属于缴费确定型的基金积累制,个人账户存在实质性的资金积累;后者则是缴费确定型的现收现付制,这种模式下名义个人账户仅充当记账的工具,个人缴费以记账的形式记录下来,而无实际资金积累,但国家保证个人退休后能按时足额拿到钱。
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养老体制的基本特点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社会统筹基金主要由企业缴纳,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纳,实行完全积累制。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得到普遍认同,但是个人账户究竟采取实账形式还是名义形式,则是争论的焦点。
实行统账结合制度之前,我国养老保险采取国家、单位保障制,实质是现收现付制,存在着板块分割、封闭运行、单位包办等不足之处。
理论上,这一模式是养老保险现收现付制和积累制的混合模式,其中“基础养老金”体现的是“社会互济”原则,而“个人账户”则充分体现了“自我保障”原则,这种做法既能够使养老基金的收支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相对的收支平衡,又能够使个人账户有一定积累,大大降低未来支付风险。
实际运行过程中,实账式的个人账户模式引发了很多问题。首先是巨额的转制成本。实际上,我国并非一开始就实行积累制,由于没有对转轨成本进行有效分摊,导致全国各地并未做实个人账户,而是策略性地采取了“统账结合,混账管理,空账运行”的措施,个人账户资金被挪用于社会统筹的现收现付,形成了实际上的名义账户,致使个人账户空账现象比较严重。其次,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较差,为了保证个人账户“保命”资金的稳定,其资金只能用来进行储蓄或者购买债券,这一投资使得个人账户基金严重缩水,大大影响了老百姓的实际利益。再次,做实个人账户对投资和消费具有挤出效应。随着做实个人账户资金的逐年累积,社会总储蓄率逐年增加,这笔存款若不能用于投资或消费,会使我国经济运行中的投资率降低、依赖出口和消费率偏低等问题加剧。
有利于资金保值增值,增进百姓福祉
从理论上讲,采用名义账户的混合制统账模式,意味着资金可以集中管理、分配,并可进行灵活的投资组合,基金的收益率将会大大提高,更有利于增进百姓福祉。
首先,本质上讲,个人账户做实与否都不会改变所有者权益。对企业参保职工来说,由于不能从个人账户随意取现,因此它对职工养老金的支付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从法律意义上讲,投保者对其个人账户的记账资金都具有财产权,在职工退保或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可归参保人或其继承人所有。
其次,这一模式可以降低缴费者的缴费率,提高其当期的消费水平。影响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的人口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不变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收益率的提高,意味着百姓可适当降低费率。
再次,可以提高养老金领取者的待遇水平,名义账户下的资金与社会统筹资金混合管理,加强了资金给付能力,可以提高养老金领取者的整体替代率。
另外,名义账户资金或全部分配到缴费者个人账户之中,或全部划入社会统筹部分,可用于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减轻财政负担或未来缴费者的经济负担等。
名义账户可以使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混合管理,这有利于实缴养老基金实际效用的发挥,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全国统筹,是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有益路径。
资金的混合管理,一方面使得沉睡的个人账户基金得以盘活,另一方面,配套的国家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可使有资质的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灵活投资,得以保值增值。当然此种投资收益具有不稳定性,但是可以通过如下配套制度予以化解:一是“风险准备金制度”,即由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机构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备不时之需;二是建立市场化担保制度,即运营机构购买“商业再保险制度”;三是建立政策性的再保险制度,即成立“中央担保公司”。
同时,这种混合型的统账模式可较好地节约转制成本,混合管理制下的养老基金可以用来代际支付,这就降低了国家财政对于转制过程中的贴补,节省了国家财政支出。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完善个人账户制度,而不是做实个人账户,这是个人账户改革的积极信号。总之,名义账户筹资模式下的混合型统账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险改革的理性选择,有利于百姓福祉和国家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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