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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23种食盐零售价

  • 发布时间:2015-02-12 07:16: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市发改委公布23种食盐价格,对包括300g无碘精制盐、300g标准克粒盐、250g定量低钠盐、50g胡椒盐(研磨)等品种,制定正式零售价,要求从2月15日起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这一零售价。

  此次公布价格的23种食盐,都为市面上试销期已满仍在销售的小包装食盐,如300g无碘精制盐,零售价定为2.8元;300g标准克粒盐,零售价定为4.3元;250g定量低钠盐,零售价定为8.6元;125g福克调味晶片盐(黑色)定价为62.3元;737g春田传统盐定价为24.3元;453g佳值调味盐定价为63.5元;1000g阳光牌海盐,定价36.7元;50g调味椒盐,定价10.4元。

  据了解,这些所谓“试销期已满仍在售”的小包装食盐,多为新面市的食盐品种,在试销期时执行试销价,试销期结束后,根据食盐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政府定价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正式零售价。此次公布的23种小包装食盐价,将从2月15日起执行,各经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价格,各级价格部门也将加强食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本报讯(记者 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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