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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海鲜拒绝“买冰”购物别忘索取凭证

  • 发布时间:2015-02-11 06:35:33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陈霞)春节越来越近,一些年货市场已经热闹开张,许多商场也已展开种类繁多的促销攻势。面对琳琅满目的各类商品,尤其是与消费者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类年货,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些什么呢?昨日,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5年春节年货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年货要坚持“六原则”。

  一是选购场所要正规。要到正规商场、超市或正规年货街、年货市场去选购,切勿在无证摊点、流动摊贩处购买。

  二是包装标识要看清。特别注意包装标识、产品说明书,是否标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及禁忌等标识。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整洁,是否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对于包装破损或感观异常的不要购买。

  三是商家“伎俩”要留心。在以往的年货市场上,曾出现过有的销售冷冻螃蟹、对虾、带鱼等海鲜产品时,外面“裹”着一层厚厚的透明的冰,虽然购买时分量很足,但解冻后发现差的很多。像这样的“伎俩”消费者要特别留心,防止商家缺斤短两,以次充好。

  四是购买之前要比较。货比三家,对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要慎之又慎,小心选择,防止掉入商家的促销陷阱。

  五是按需购买要适量。根据自身的消费量及家庭贮存条件,适时有选择地选购,切忌盲目、冲动、跟风购物,切忌图便宜大量购买,以免准备太多而节内吃不完造成浪费。

  六是购买凭证要索取。树立票据意识,自觉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者购物凭证,同时要仔细审核发票上载明的内容,不给不法商家可乘之机,不给自己日后维权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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