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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领60亿元罚单“全面开花”折射反垄断执法常态化

  • 发布时间:2015-02-10 19:01: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高通领60亿元罚单 “全面开花”折射反垄断执法常态化

  新华网上海2月10日电(记者 何欣荣、高少华)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宣布,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处以60.88亿元(近10亿美元)的罚款。

  在专业人士看来,执法机关对高通的处罚,不仅金额再创新高,更触及知识产权、专利许可等反垄断前沿领域。从白酒、奶粉到高科技专利许可,“全面开花”意味着我国反垄断执法步入常态化阶段。

  60亿元罚单创中国反垄断罚款最高纪录

  总部位于美国的高通公司,是全球无线通信技术的领导者,在CDMA、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高通多年来涉嫌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对国内的手机制造商按整机售价的5%收取不合理的专利许可费,被业内称之为“高通税”。

  201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举报启动了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经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高通公司向中国企业实施了包括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等三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为此,执法机构在责令高通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对高通公司处以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人民币60.88亿元。据了解,这一金额再次刷新中国反垄断罚款纪录。

  高通方面表示,接受中国执法机构对其处罚60.88亿元的决定,并如期缴纳罚款,不再寻求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将继续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和合作。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认为,发改委此次执法保证了中国手机厂商的公平竞争,也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从白酒、奶粉到专利许可 反垄断“全面开花”

  刚刚过去的2014年,中国反垄断调查密集发力。5月,国家发改委对依视路、博士伦等多家眼镜片生产企业开出1900多万元罚单。7月,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在国内的四个经营场所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

  这些反垄断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罚单金额屡创新高。2013年,广东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被罚6.7亿元。2014年,日本住友等12家零部件企业被罚12.4亿元。2015年开年,这一纪录被刷新为60.88亿元。

  二是反垄断调查涉及的行业比较广。包括液晶面板、白酒、奶粉、黄金饰品、眼镜、汽车等领域,都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且“洋老虎”“土老虎”一并被打。去年9月,执法机构对浙江保险行业协会和23家省级保险公司处罚1.1亿元,对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等3家水泥企业处罚1.14亿元。“只要存在垄断行为,都需要接受调查,这和所处行业、资本性质无关。”反垄断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表示。

  三是反垄断执法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之前查处的白酒、奶粉等反垄断案件都属于实体交易层面,调查起来相对容易。高通涉及知识产权、专利许可等反垄断前沿领域,对专业性要求很高。可以说,对高通垄断案的查处,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执法能力又提升一个层次。”时建中指出。

  下一步剑指行政垄断 期待司法审判跟进

  虽然我国反垄断开始步入常态化阶段,但反垄断法从实施至今毕竟只有6年多时间,需要解决的问题依然不少。

  首先是对行政垄断的破除。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国内民众对石油、电信、电力等行业垄断问题及行政垄断的关注持续升温。此前,各级政府通过红头文件、行政命令等形式清理、整顿行政垄断,但效果有限。

  “不论是从依法治国的要求来讲,还是从实际效果来看,运用反垄断法破除行政垄断应该是更为妥当的选择。”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说。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对河北省规定本省客车路桥费半价而对外地车收取全价的行为展开反垄断调查,已经发出了明确的破除行政垄断信号。

  其次是司法审判的跟进。在反垄断实践中,除了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反垄断机构的行政执法,法院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审理也推动了反垄断规则的确立。比如,最高法院审理的奇虎诉腾讯垄断案、广东高院审理的华为诉美国IDC专利标准垄断案等,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高通一案中,直接受害者是国内的手机厂商,却鲜有企业敢站出来提出民事诉讼。这可能是由于企业担心自己势单力薄,贸然‘出头’会得罪高通,反而招致更大的损失。随着反垄断的深入,国内企业需要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反垄断律师郝俊波说。

  时建中对记者表示,在反垄断实践中,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应该有机结合起来。“司法审判目前比较薄弱,和企业的维权意识有关,也和整个大环境有关。比如,法院应该进一步降低反垄断案件的立案难度,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等,为反垄断诉讼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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