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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捉老鼠”:从被动接举报到主动挖线索

  • 发布时间:2015-02-08 07:20:1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许志峰  责任编辑:张少雷

  日前,一个普通的交易日。小A,上海证券交易所一名市场监察人员,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就开始迅速浏览各类财经信息,进行舆情监测。他的工作之一,就是监测“老鼠仓”。所谓的“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作为资深“捕鼠能手”,小A的主要工作就是跟大数据打交道,从海量交易数据中筛选可疑交易行为,并报证监会查处。“每天最紧张的时间莫过于交易时间了。在交易时间内,除进行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外,还要重点关注股价异常波动,并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小A说。

  2013年来,上交所开展了旨在打击“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捕鼠行动”,市场监察部依托数据仓库,创造性地开展大数据应用,建立多种数据分析模型,深度挖掘,寻找案件线索,通过锁定基准日、筛查高频户,结合账户开户、历史交易情况等,确定嫌疑账户,将一只只“硕鼠”抓出来。目前,上交所先后上报基金“老鼠仓”案件线索20余件,涉案金额上百亿元,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实现了精准打击。

  大数据发力,显著提高精准打击能力

  大数据给稽查执法带来了什么变化?中国证监会稽查局综合处副处长裴胜春说:“没有大数据分析之前,基金经理‘老鼠仓’违法行为发现难,是一个大问题。那时候的‘老鼠仓’案件,线索主要来自举报。有了大数据以后就不一样了,近来揪出的‘硕鼠’几乎都是通过大数据分析主动发现的。”

  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案被称为“大数据捕鼠第一单”。该案中,马乐利用其担任基金经理的信息优势,投入本金300多万元,操作3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电话卡下单,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10.5亿元。帮助监管部门锁定这3个涉案账户的,正是大数据监测和分析。

  “大数据对发现基金经理‘老鼠仓’尤其有效。与其他内幕交易‘一锤子买卖’不同,基金经理‘老鼠仓’一般都会在一段时间内频繁交易,留下的蛛丝马迹更容易被大数据分析发现。”裴胜春说。

  统计显示,自2013年下半年开发启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监测分析系统以来,已立案调查此类案件41起。目前,证监会已将涉嫌利用华夏基金公司、海富通基金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等20家金融机构的未公开信息、从事非法交易活动的39名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我们对市场的监控在某些方面比成熟市场还有优势。”裴胜春介绍,目前,沪深两市的交易监控是“穿透式”的,也就是说,可以穿过券商直接掌握具体账户的交易明细数据,这在很多成熟市场中也是做不到的。

  监管谋转型,将更多精力转向稽查执法

  大数据系统的启用,是证券市场稽查执法的变化之一。而在诸多变化背后,是监管转型的强力推进。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推进新常态下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关键是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持续推进监管转型。2014年以来,全系统围绕转变监管重心、方法和模式做了大量工作。

  肖钢说,逐步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从以事前审批为主,转变到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这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这个新机制,从监管重点上看,就是“一手抓规则,一手抓执法”。

  在此背景下,稽查执法作为事后监管的主要手段,在维护市场“三公”和平稳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肖钢强调,要正确处理“促发展”与“强执法”的关系,两者相互联系、相互统一,但随着形势变化,要把更多精力转到抓稽查执法上来。

  据了解,目前证监系统的资源配置越来越多地集中在事中监管部门和事后监管部门。比如,对上市公司监管有600人,对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监管有780多人,稽查人员有770多人。

  改革已初见成效。2014年,证监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共受理线索678件,同比增长11%;新增立案调查205件,同比增长8%;移送公安机关74件,是前5年平均数的2.3倍;审结案件163件,收缴罚没款7.04亿元,对31人实施市场禁入。

  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执法行动永远在路上

  证监会对违法行为的坚决打击,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但也要看到,目前执法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

  近期查处的案件显示,涉案人员及机构日益复杂,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从事内幕交易的人员,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情人亲友等关系密切人员外,还涉及知情人的司机、校友、客户、原同事等较为外围的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也从交易环节向上下游蔓延,涉及证券公司、保险资管、商业银行等。行为人大量使用亲属账户和无身份关联的他人账户,且开始使用融资账户。

  裴胜春说,我国资本市场在整体上仍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各类市场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特别是对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体系不健全,民事赔偿责任缺位,行政追责手段相对单一,相关刑事判决力度较轻,证监会的行政手段也相对有限。”

  下一步,证监会将在监管资源调整、执法体制机制优化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把重心进一步转到发现违法行为、查办案件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上。据介绍,证监会相关单位和部门正在进一步强化前后端的协调配合。随着违法线索发现、案件调查以及后端审理处罚等整体合力的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将显著提高。此外,证监会与公安机关已针对打击利用未公开信息行为,探索建立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同步研究、联合调查”新模式。本报记者 许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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