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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介意酒中金

  • 发布时间:2015-02-07 01:31:03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玉渊杂谭

  金箔入酒?乖乖,会不会喝死人啊?

  这可能是很多人的第一反应。记得差不多二十年前,还是小学生的我第一次听说白酒里加金箔的时候,马上想到了红楼梦里的尤二姐。几年前的一次聚会,有人带了一支国外的金箔起泡酒来,席间有人表示不敢喝,当时硕士在读的我作为全场学历最低的“小盆友”,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质和气势喝了半瓶。我当然不确定此“金玉其外”之酒是否“有毒”,不过目测那絮状的微量金箔,我想偶尔一次应该不会喝出毛病来罢。

  正所谓“黄金天然是货币”,喜爱金子并不是中国人的“专利”。虽然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心中住着“尤二姐”,但这种对黄金又爱又惧,而且闻金色变社会心理,倒像是本土特有。即便官方科普了每公斤0.02g的最大使用量对人的健康无害也无益,也告知了国际上早有先例,金箔只不过是一种带有着色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金箔入酒的话题仍然严肃并幽默着持续发酵——如“以后要收集便便来淘金”的说法,简直想想也是醉了。

  至于严肃方面则有些过了头。有人把板子拍在卫计委头上,认为公开征求意见是浪费行政资源;有人指责酒企想玩噱头,钻技术性空子坐地起价;有人质疑增加了“含金量”后的酒品市场,会不会给奢靡和腐败打开另一扇窗……当然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公民精神,但如果过于拔高,就有上纲上线之嫌疑。

  征求意见恰恰反映了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的进步,况且由讨论延展开去,还顺便进行了一场全民科普,就算无功也有劳。而对于造酒行业,也不是哪个企业一厢情愿地玩个小花样,就可以赢得一方市场的,毕竟话语权掌握在消费者手里。至于奢靡和腐败,我想这和奢侈品的存在并无直接关系,如果说金箔酒不能有,那么国内的Hermes、LV专卖店是不是都应该关门大吉?奢侈品本身无罪,更何况微量金箔搭配二、三线白酒,也根本算不上奢侈品。

  最终,理性消费者肯定会尊重性价比:酒香不在有金箔。而土豪消费者也大可以有钱任性:除却金箔不是酒。无论如何,买酒是个体的自然选择,每斤多出2块多成本的金箔酒和售价能提高多少钱也是市场关系,谁说了也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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