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细化资管业务底线
- 发布时间:2015-02-06 07:35:36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明确“八条底线”监管内容
广州日报讯 (记者吴倩)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日前发布通知,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释义(2015版)》公开征求意见拟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监管内容,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自律管理。
据通知,“八条底线”是指:不得有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老鼠仓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不得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不适当地宣传、销售产品,误导欺诈客户;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不得利用资管产品进行商业贿赂;资管产品的杠杆率不得超过10倍,劣后级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3人;不得投资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不得对业务人员、管理团队实施当期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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