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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创业激发县域经济活力

  • 发布时间:2015-02-06 05:52:59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这几年,很多传统农业县市出现一个“新”现象:在早年离乡打工的农民和80、90后外出打工的农村青年中,有很多人又开始返回农村创业。这些创业者有望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但前提是地方政府要做好创业引导。这是当前很多地方面临的共性问题。

  黄梅县地处湖北东南,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县。2014年,该县出台鼓励政策,开展农民创业行动。据统计,目前在各类市场主体中,法人为农村户籍的占67%,达2.9万户,农民成为这个农业县创业的重要群体。农民创业也成为黄梅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助推力。

  看农民如何创业

  在黄梅县,农民创业主要有以下4种成功形式:

  一是回乡创业型。农民通过外出打工,积累了一定的技术、资金等创业要素后,返乡创业。这种创业模式现在已经比较普遍,比如独山镇尤詹村农民占国平,外出打工积累一定资金后,回乡创办了富源生态葡萄园,该园已成为附近知名的休闲农业园。

  二是大学生创业型。这是最近几年黄梅县农业发展的一股新生力量。经过多次调查摸底,黄梅县从事第一产业、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有50多人。他们以互联网思维和规模化经营从事传统农业,给农业发展带来新活力。这个群体中,涌现出一批创业能手,如大学生农民李明攀,原来是手机芯片工程师,现在孔垄镇、苦竹乡带领农民生态种田,年收入过百万元;毕业于天津农学院的大学生薛兆利,在蔡山镇梅太六村领办蔬菜种植合作社,年收入超过30万元。

  三是联合创业型。农民为增加创业成功概率和降低创业风险,通过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合作,联合起来共同创业,这已成为农民创业的一种发展趋势。比如分路镇文新农机合作社,发展社员155人,拥有农业机械设备168台,农业服务年总收入1008万元,社员年平均收入过6万元,被评为全国农机示范社。

  四是村干部带动型。村干部带领农民争取政策扶持,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创业,是黄梅农民一种成功的创业模式。比如,柳林望江村委会在高山种茶,目前茶园成林面积已达300余亩,正在建设中的有1200亩,每亩茶园年收入万元左右,农民得实惠,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农民创业知“多”“少”

  由于政府的扶持政策和农业经济发展,黄梅县农民创业热情高,但也表现出一些不足。在调查中,笔者感到,黄梅农民创业可以概括为几个“多”和“少”。

  从市场主体看,个体工商户多,办企业少。在各类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占农民创业总数57.2%;成立专业合作社的占1.9%;办工厂、办企业的不足20%,而且以建筑企业居多。2014年全县新增家庭农场86户,主要以第一产业为主。农民创业者中,以男性为主,创业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农村地区的平均文化程度,他们在外累计务工均达5年以上,并掌握1至2门专业技能。

  从资金来源看,自筹资金创业的多,借贷资金创业的少。来自5个乡镇的调查显示,农民创业自筹资金的占68%,其中从亲戚朋友处借款的有41%;从金融机构贷款的只占32%。创业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下占82.9%;50万元以上的占17.1%。

  从分布区域看,县内多县外少,城镇多农村少。农民外出务工大多选择在工厂打工或从事建筑业,自主创业不多。许多农民因市场竞争激烈、资本金少等原因,选择“回家开店”、“回乡当老板”,而且大多选择在县城或集镇创业。据统计,全县农民在县内创业的占创业农民的62.9%,其中在县城或集镇创业的占70%以上。

  从经营方式看,单独创业的多,联合创业的少。据5个乡镇的调查,农民单独创业占86.1%;联合创业的占13.9%。近年来,虽然农村专业合作社已达511家,且数量不断增长,但组织程度不高,经营形式较分散,自身造血能力明显不足。

  总体来看,农民创业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农民资金积累不多,创业融资渠道主要是向银行贷款和向亲朋好友借款。各商业银行出于风险考虑,对创业农民有惜贷心理。向亲朋好友借款,一般数额也较小,农民创业融资难度大。创业层次不高。黄梅创业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大多集中在初中文化层次,高中及大学以上文化水平的仅占37%,95%以上创业农民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科技含量较低的行业进行创业。黄梅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但专门针对农民创业的配套政策较少且形式单一。抗风险能力弱。农民办工厂、办企业,初始创业的成功率不足40%。

  农民创业咋扶持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动农民创业要实现几个转变:

  一是创业形式由单独创业向联合创业转变。必须加强组织引导和政策扶持,进一步提高农民创业的组织化程度。当前需要提高农村合作组织的引领带动能力,扶持农民与农民联合;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连接机制,扶持农民与企业联合。二是创业规模由低小散乱向集中集约转变。促进农民创业集中途径主要是加大家庭农场的培育力度,加大小微企业的整合力度两个方面。三是创业领域由常规行业向特色经营转变。农民创业由于其资金少、抗风险能力低,必须依托本地特色资源,走特色化经营之路。四是创业主体由传统能人向新型农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关键在于“转”,农村创业的主体必须要由村干部、农村能人为主体向新型农民转变。积极引导外出农民回乡创业,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在农村创业,加快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

  政府政策扶持和引导是推动农民创业的重要力量。农民创业应从哪些方面扶持?从黄梅的实践看,可以从几个方面着力。

  深化农村土地及产权制度改革,帮农民“联合起来”。目前分散小户型的土地经营模式,无论是对本地创业还是外出创业农民来讲,都是极大的束缚。当前有3项重要工作需要推进。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健全农民创业培训体系,让农民“长本领”。针对农民的培训资源散布于人社、农业、教育等部门,教育培训效果不甚理想。要打捆使用培训资金,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构筑起覆盖城乡的教育培训体系。组织高素质、高技能的培训队伍,对广大农民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和创业指导。要挑选一些信誉较好、管理规范的企业,成立农民创业实训基地,帮助想创业的农民进入企业进行“挂职锻炼”,让想创业的农民身临其境地学习培训,促使其迅速成长。培训的重点是青年农民创业。培养一批苗子好、根基实、有潜力的青年农民,将其培育成农民创业的带头人。

  多渠道解决农民融资难题,让农民创业“有本钱”。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力度。综合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农业种植业养殖业贷款、大宗农产品保险等支农惠农业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抵押方式。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的农户信贷模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健全完善林权抵押登记系统。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设立地方农民创业基金。通过财政专项拨款和企业出资设立农民创业基金,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对创业农民实行小额贷款贴息,扶持农民自主创业。

  积极搭建平台,让农民创业“有舞台”。在工业园区内可建设农民创业园,吸引农民入园创业。乡镇可开辟农民创业小区、创业一条街,改善投资硬环境,使小城镇成为农民创业的聚集地。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依托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中心等,建立健全农民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把政府公益性服务更多地面向创业农民。整合人社、农业、经信等部门资源,帮助农民收集市场信息,免费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搭建有效的信息平台。

  不断优化农民创业环境。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想创业、个个敢创业、共同创大业”的浓厚氛围。落实小城镇落户政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民转市民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农民创业“绿色通道”。比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农民创业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完善农民创业者权益维护机制。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农民创业安全感。

  鼓励农业能手和农业承包人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形式多样的农业化组织。

  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作用,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

  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业务免征营业税。

  对兴办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种植企业,兴办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和种植企业,兴办牲畜、家禽饲养和林产品采集企业,兴办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大力扶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对规模大、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有关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涉农扶持项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摘自黄梅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

  该调研报告由湖北省黄梅县政府办公室洪 涛撰写

  图片由吴志雄 王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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