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截至2014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三批免征车购税的车型目录,有57家企业的377款车型列入目录。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14年9月-12月有29个省市有办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手续,共免征车购税新能源汽车3.94万辆,其中乘用车3.38万辆,商用车5615辆。详见附件。
附件:1.各省市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情况(2014年9-12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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