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蒜遭韩退回属商业合同纠纷
- 发布时间:2015-02-05 08:33:32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记者王优玲 张志龙)近日,山东临沂兰陵县蒜农出口韩国的2200吨大蒜遭到退回。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4日就此事发表谈话说,经初步判断,本次事件属商业合同纠纷,双方涉事企业对此已进行多轮磋商。
据兰陵县涉事蒜农宋加才介绍,2014年11月,韩国政府通过招标进口山东兰陵县产的大蒜2200吨。宋加才(组织供货600吨)和其他两人(分别供货600吨和1000吨)中标后,通过韩国合作方大农农产公司与韩国方面沟通,并根据标书要求进行备货。
宋加才说,在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质检合格后,他们将大蒜发往韩国釜山港口。但货物到达港口后,另一家检测机构韩国农管所以质量检测不合格为由,要求将货物返回中国。
兰陵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事件发生后,兰陵县政府部门协调金融机构给蒜农贷款,将大蒜从韩国运回,并聘请律师介入此事。
金乡大蒜专业批发市场官方数据显示,2月3日,普通大蒜价格在2.2元/斤左右。宋加才估算,如果按照这个价格销售出去剩余的大蒜,加上运费、保管费等,他们这次整体损失在8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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