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5月试点 保险公司可自主定价
- 发布时间:2015-02-04 09:56: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导读】保监会公布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意见,关乎亿万车主切身利益。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本期观点:放开前端,管住后端,让商业车险更“保险”。
央广网财经2月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车险是国内财险第一大、也是知名度最高的险种,关乎万千车主的切身利益。然而就在这个巨大的市场里,商业车险长期处于非市场化的状态,严格执行统一的费率条款。
眼下,改革呼之欲出。保监会最新发布《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方案将在春节后出台并公开征求意见,今年5月将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正式启动试点。这意味着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就要正式启动。
目前商业车险费率的厘定是以新车购置价为重要定价因素,保费与风险的相关度不高,频繁出险的车辆与长期不出险车辆间的费率差异不大,这一点消费者上车险时应该都有体会。而这次的改革,就是要围绕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这个核心目标,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保监会财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说,改革的目的是使风险和费率相匹配,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和车主。改革后商业车险价格将总体平稳,低风险车主会享受更多的费率优惠。
可以预期,改革之后的商业车险费率,将更多让市场说了算,更能满足广大车主的需求。而这样的车险,必将更加“保险”。
车险费率关乎千家万户,与相关行业牵扯甚多,因此近年来虽然呼声甚高,但是一直难以达成共识。现在,改革试点即将推出,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改革不仅时机成熟,而且步伐也会比较稳健。
王国军:应该说时机是比较成熟的,因为大家期盼已经很长时间了,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改革是中国产险业也包括中国整个保险业的风向标,如果建立成一个真正的车险市场就需要价格由保险公司来设定,但是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因为我们毕竟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原来曾经放开过,但是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怎么打破这个怪圈呢,大家都比较期待。现在它东西出来了,看来它还是比较符合市场期望的。它是比较稳健的,首先还是有些条款,然后公司在制定条款的时候要看到协会条款来制定自己的产品,另一个是指它的车定费率不像以前单一的因素决定,又考虑了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地区不同路况也都把它考虑到车险定价里边去,现在看来它做出这些东西来还是比较符合市场预期的。
目前,保险公司在车险这项业务上并没有太大的甜头可尝。以2013年为例,当年承保车险的49家保险公司中,只有三家上市险企获利,其余46家公司全线亏损。问题就出在统一费率导致的产品同质化。王国军认为,改革带来的直接效果就是为企业创新、市场竞争注入活力。
王国军:一开始可能大家觉得可能会有些价格竞争,可能会有,但是价格竞争不可能长期维持的,否则公司就像现在大家一样不赚钱,干不下去,赚钱的公司很少,所以价格竞争可能在一个小范围,更多是在费率市场化改革基础上的创新。也就是说,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市场需求来确定自己产品创新,比如有的公司如果车险碰撞相当多,其他的像什么坠落等等发生非常少,这个公司就可以推出自己的产品,只包括碰撞,价格很低,这样的公司慢慢就形成了自己的一种价格优势、产品优势,它就有自己核心竞争力了。所以从长期来看,这种改革竞争,尤其是价格竞争会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大家可能会在产品和服务上有更多的创新,形成自己公司核心竞争力,这样整个市场反而会活跃起来。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就此解读。
经济之声:关于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监管层早有动作,可以说一直在酝酿、准备。去年7月,保监会就向各财险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过去执行统一的费率条款带来的最大的弊端是什么?
罗磊:我觉得首先是产品的同质化,保险费率的同质化,这样对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的时候,以及在交费的时候没有太多选择权,特别是在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也没有太多可挑选的余地,因为各保险公司执行了统一的费率,所以选择哪个保险公司,不选择哪个保险公司,只是看哪个保险公司名声更大,消费者选择权应该说不是十分充分的。
经济之声:我国车险费率的厘定主要是以新车购置价作为重要定价因素,粗放的费率定价模式不仅导致现在车险市场同质化严重、车险精确定价难以深入,使各保险公司陷入价格战的泥潭,也导致“低零整比”和低出险率车型车辆的车主对“高零整比”和高出险率车型车辆进行保费补贴,损害了相当一部分车主的合法利益。车险费率的市场化改革将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话语权,对他们而言,能享受到哪些实在的好处?
罗磊:我想首先消费者享受的好处一个是可选择的产品更加丰富了,我们现在在讲服务的定制化,有可能我们很多消费者就能享受到私人定制的这样的保险服务,那么同时我们消费者在选择出险赔付的时候,可能我们低风险的这样的客户,它可能就会享受到比较优惠保险的产品,相对来说出险频率比较高或者案子比较多的客户它可能就会付出更多的成本,也就是说低出险可以享受低价格。
经济之声:市场化改革如何避免“一放就乱”?这次商业车险费率的市场化改革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既要避免因为费率过低形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又要防止因为费率过高损害公众利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革还应该在哪些方面下功夫?
罗磊:其实在规定里边说的非常清楚,首先我们在前端是宽的,把产品定价权交给企业,交给市场,同时又强调后端一个强化的监管。强化监管简单说是一句话,实际上里边有很多内容,强化监管首先要逐步完善市场调节机制,政府怎么能够在保险费率市场上,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同时对保险公司加强对它在市场运作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防止保险费率出现大的震荡,政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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