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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新办法可让买车者少缴税?

  • 发布时间:2015-02-04 08:53:30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江海

  福州晚报讯 买车时需要缴多少税,是很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2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行。根据《办法》,经销商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将作为车购税征收的重要核定依据。很多人因此觉得现在汽车都有优惠价格,自己要缴的税会减少。福州晚报记者昨日获悉,新《办法》实施后,单款车型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的确有减少的趋势,不过在短期内变动不太明显。

  新车成交价成为车购税

  重要参考

  买新车要缴纳购置税,人们都很了解。通常市民购买新车都是按指导价来纳税,即使买的车比指导价便宜了几万元,这钱也不能省。

  福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人士告诉福州晚报记者,现在市民购买国产车,车辆计税价格=发票价÷1.17(发票价格中含有车辆增值税);而进口车的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0%。通常情况下,若购车发票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高于“最低计税价格”,按发票价格纳税;若发票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低计税价格”纳税。因此,消费者购车时,即便经销商打折促销给出了很大优惠,但购车发票低于“最低计税价格”,车购税依旧按“最低计税价格”进行征收。例如,市民甲购买某国产车花费的购车款为20万元(其中17%为增值税)。如果此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低于170940元(减掉增值税的购车款),则市民甲缴纳车购税的计税价格为170940元。根据公式,市民甲需为此车缴纳的购置税为170940×10%=17094元;但如果此车的最低计税价格高于170940元,则市民甲缴纳车购税的计税价格应为最低计税价格。假设最低计税价格为18万元,市民甲需缴纳车购税为180000×10%=18000元。

  而刚开始实行的新《办法》,对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计算方法及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方式都进行了调整。新《办法》中增加了“以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依据之一”的条款,这样将市场实际成交价格作为重要参考,就避免了一刀切,今后买车时价格越低,缴的税也可能越少。“通常情况下,经销商在卖车时会有一定的价格优惠,这与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间存在差价,可能导致消费者多缴税。”不少车商这样告诉福州晚报记者。

  市民购车缴税额暂时

  没有太大变化

  从上文可以看出,目前消费者买车需缴多少车辆购置税,仍是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作为核定标准。最低计税价格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汽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最低计税价格,且每两个月会调整一次。消费者在缴税时,税务工作人员只需输入车辆信息,即可从税务征收系统中提取该车的最低计税价格,并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计税。

  不过,和市民所理解的有些不同,新《办法》实施后,单款车型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并不会立竿见影地迅速下降。因为国税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通常低于市场平均售价,且调整周期仅为两个月,所以多数的消费者仍然是按照发票价格来纳税的。因此从短期看,新《办法》对消费者缴税的金额影响不大。不过从长远来看,新《办法》实施后,单款车型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的确有逐步减少的趋势。因为今后新车刚上市时没有优惠,厂家提供给国家税务总局的价格信息肯定较高。随着时间的推移,该车型的市场优惠将逐渐加大,市场平均售价与厂家指导价的差价随之越来越大。按新《办法》,因为参考了经销商提供的车型市场成交价,相应的最低计税价格也会同步下调。

  很多市民也有自己的“小九九”——既然车辆购置税的核定参考经销商价格信息,那么自己在购车时可否与商家商量意味故意把最终成交价做低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对此问题,福州晚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之所以设置最低计税价格,就是为了避免发票票面价格低于实际价格时出现偷、逃税的行为。市场上目前的确存在部分售价远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车辆,但这些车辆都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核实,并不能按照发票价格进行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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