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制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被通报
- 发布时间:2015-02-04 07:1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通报3起制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3日通报3起制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典型案件。这些案件有的已于近期宣判,有的仍在深入查处之中。
据介绍,3起典型案件主要为:
——湖北仙桃“3·05”制售盗版光盘案。2011年以来,唐爱祥在经营音像店期间,擅自刻录复制盗版光盘5980张,并购进盗版音像光盘3.6万余张。2014年3月5日,仙桃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在唐爱祥住处查获刻录设备4台、侵权复制光盘4.2万余张。2014年12月1日,仙桃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唐爱祥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河南郑州“5·27”销售盗版图书案。2014年5月27日,根据多家出版单位的举报,郑州市公安局在郑州市二七区的五个仓库内,查获盗版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等多家出版单位图书5.6万册,码洋案值321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审理。
——湖北荆门“10·12”网络游戏私服侵权案。2011年10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荆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传奇》游戏私服侵权案。经查,2011年6月,罗银华等四人合伙成立“诚信网络一条龙服务”网站,聘请廖春等人从事出售《传奇》游戏私服版本、架设《传奇》游戏私服及为客户代理发布《传奇》游戏私服广告等业务。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牟利178万余元。2011年11月以来,何小兵、敖雪妮等三人先后从事《传奇》游戏私服广告代理,赚取每条广告0.5元至1元的差价,牟利1749万余元。该案被列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2014年12月24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罗银华等8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共处罚金1300万元;敖雪妮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廖春等2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各处罚金1万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