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合同期满收回康达尔荔枝果场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2-04 06:36:57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康达尔荔枝果场各租户:
因我司经营需要,决定与各租户的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收回我司出租给贵租户的康达尔荔枝果场和南海大沥鸡、鹅、鸭加工场的土地。该地块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马山头居委会康达尔荔枝果场,土地权属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证号:宝府国用字〔1992〕第0600432号。
请各租户按照我司已通知的收回场地时间及时搬出康达尔荔枝果场,将土地交回我司。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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