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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我国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 发布时间:2015-02-03 20:30: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汤一亮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我国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央广网北京2月3日消息(记者汤一亮)经中国警方和外交部门通力合作,在意大利警方和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下,2月3日,公安部赴境外工作组将外逃意大利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引渡回国。这是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我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近期,中国警方还将陆续从有关国家依法引渡回一批外逃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张某原为河北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2000年1月至2005年1月间,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共盗取客户证券账户资金140余万元。2005年10月,张某潜逃至意大利。此后,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张某批准逮捕,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并部署我驻意警务联络官积极利用双边执法合作渠道展开缉捕工作。2014年10月,意大利警方将张某抓获并通报中国公安机关,中方随即提出引渡请求。2015年1月16日,意方正式批准将张某引渡回中国。

  近年来,随着中意两国关系不断发展,双方执法安全合作日趋务实。自“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意大利警方和其他执法机构积极配合中国警方,在其国内也开展了名为“猎狐”的行动,查找并抓获了多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并依我方请求进行引渡审批。目前,公安部已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初步构建了我海外执法安全合作网络,积极有效地打击了跨国犯罪,切实维护中国公民的切身利益。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意大利首次批准向我引渡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体现了中意执法部门共同打击犯罪的坚决态度,有力震慑了外逃犯罪嫌疑人。“猎狐2014”专项行动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中国警方将进一步深化与各国执法部门的密切合作,坚持不懈开展工作,积极通过移民遣返、引渡、劝返等多种渠道,尽最大努力将外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不断实现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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