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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深挖“保护伞” 保舌尖安全

  • 发布时间:2015-02-03 13: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3日讯(记者 李万祥)“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2014年12月12日对进入检察环节的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负责人近日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9月,针对内蒙古和宁夏交界处的腾格里沙漠腹地部分地区出现排污池、腾格里工业园区发生环境污染的严重情况,最高检立即指示宁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开展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力量,紧盯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2014年3月起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移送、监督立案查处一批犯罪线索,深挖“保护伞”、严惩职务犯罪,努力为民众营造一个清新的环境和一份安全的饮食。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最高检了解到,2014年3月至10月,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76件451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953件3699人,在监督移送、监督立案案件中共批准逮捕1435件2055人,提起公诉1751件2428人。通过专项监督活动,全国检察机关深挖“保护伞”,发现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62件290人。

  一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线索被移送、立案

  记者了解到,专项监督活动启动后,省级检察院纷纷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不少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方向明确后,各级检察机关认真梳理案件线索,积极监督移送、监督立案,加强跟踪监督指导,依法推动查办了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通过对近年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检察机关摸排了一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的线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如针对龙津河流域非法占用林地严重污染河流水质的问题,福建省龙岩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51起,拆除非法占用林地搭建养猪场69处。

  监督移送、监督立案后,检察机关加强跟踪监督,并对重大案件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有效解决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问题。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在办理张东英、王成忠等人系列“毒豆芽”案件中全程跟踪指导,针对各区提出的案件移送标准、证据收集审查、犯罪数额认定等方面的问题加强研究,先后依法批准逮捕43名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专项监督活动中,从最高检到最基层,各级检察机关注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积极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拓展专项监督线索来源。河南省濮阳市检察院根据当地媒体关于该市清丰县阳邵乡200亩莲藕几乎绝产的报道,向市环保局提出督查建议并派员介入调查,先后排查出88家企业存在环保问题,并将2起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深挖“保护伞”推动行政监管执法规范化

  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保护伞”问题,严惩职务犯罪,推动行政监管执法规范化。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逮捕一起“毒豆芽”案时发现,该区质监分局3名工作人员在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后的数次检查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3个无营业执照的“黑作坊”生产两年之久,遂将该职务犯罪线索移交至本院反渎局,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起公诉。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在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时,发现该区环保局副局长等3人不认真履行环境监察执法职责,未及时制止违法生产和排污行为,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目前,这3人已被该院反渎部门以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侦查。

  值得关注的是,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全国检察机关立足打防并举,延伸专项成果,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针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相关制度和管理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在监督立案一起非法经营药品案件中,发现不法分子在医院、居民区等地收购医保回流药、形成非法销售药品市场的情况,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当地市场监督委员会随即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强化理论研究破解工作难题

  对环境污染犯罪,涉罪案件的移送标准不清、涉案行为人“主观明知”难以判断、水污染案件证据收集与固定难、环境保护领域渎职犯罪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难以确定等问题,给案件的办理带来不少麻烦。为此,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在专项监督活动中,会同中华环保联合会“运用司法手段遏制环境污染犯罪情况——以两高司法解释为背景”课题组成员开展实证调研,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召开环境保护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研讨会,破解工作难题。

  最高检侦监厅负责人说,在整个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公安机关交流合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

  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对辖区内污染水域、排污企业、基本功能丧失的耕地、制售假劣药品的高发区域、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作坊等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同研究针对这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途径和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加强对证据收集、固定和罪与非罪界限等相关问题的研究,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加强培训,减少认识分歧,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构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刚刚结束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作出部署,考虑到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是当今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也是反映强烈的两个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应当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最高检因此将继续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目前,最高检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有效解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问题,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背景链接】

  为进一步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类严重犯罪,最高检从2014年3月起部署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这次专项活动的监督重点是《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发案较多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

  据了解,该专项活动自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侦查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了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76件4519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505件180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758件2103人,其他案件413件612人。监督移送的案件,以生产、销售假药案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居多,分别为748件、517件。

  各级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2953件3699人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479件1795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112件1415人,其他相关犯罪案件362件48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以滥伐林木案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居多,分别为486件、472件。

  检察机关在监督移送、监督立案案件中,共批准逮捕1435件2055人,提起公诉1751件2428人。目前,法院已审结并作出有罪判决964件1350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82件100人,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件7人。

  在专项监督活动中,最高检对69起假劣食品、药品、农资案件以及20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挂牌督办。截至2014年底,89起案件中已提起公诉69件240人,法院已审结并作有罪判决36件1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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