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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遇网络谣言怎么办?

  • 发布时间:2015-01-29 04:35:04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企业遇网络谣言怎么办?

  法律专家表示,造谣传谣都要负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高丽莎

  早报讯 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利用互联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违法犯罪问题”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来自各级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的专家,与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学术科研机构的学者,以及腾讯、安利等企业的代表共同出席了研讨会,就打击网络谣言的法制建设、行政监管、移动互联网平台自律、企业应对手段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爆发,网络谣言也大量涌现,并呈愈演愈烈之势。一些不法人员利用网络造谣成本低、效果好、风险小的特点,与网络推手、营销账号相勾结,针对竞争对手无端捏造耸人听闻的虚假消息,大肆造谣传谣,以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比如手机丢了任何人都能盗空支付宝账户、安利蛋白粉使用转基因大豆等谣言,至今仍在社交媒体上传播。

  参会企业代表、安利(中国)公共事务总经理翟明翯介绍,安利近年来深受网络谣言之苦,但也并非束手无策。近来安利综合使用向微信投诉、起诉传谣微信公众号、与自媒体直接沟通、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辟谣等渠道和手段,在企业反击谣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安利积极与腾讯法务部及微信监管平台沟通,以确凿证据证明蛋白粉转基因、净水器致癌、老板死了等均属彻头彻尾的谣言,截至2014年12月底已申请微信平台删除微信公众号谣言5000多条。在司法救济方面,2014年10月,安利(中国)将某刊登两篇安利谣言文章的微信公众账号告上法庭,索赔一元并要求其道歉。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账号运营者删除其发布的谣言文章,在其微信公众账号发布道歉信,并向安利公司支付了1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明祥教授表示,信息时代,通过网络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屡见不鲜。大量网络谣言在社交媒体平台泛滥流传,混淆误导公众视听,同时也严重干扰了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了企业正当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最终也会损及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网络谣言泛滥也给政府监管和现行法律适用带来新的挑战。与会专家表示,作为企业还可以多角度、多层面采取司法救济。呼吁政府加紧完善相关互联网违法行为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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