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挂牌
- 发布时间:2015-01-29 00:29:4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右)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为其揭牌。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十一类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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