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和换发2014年第四批民用研究堆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28 14:30:29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防科工局: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等3家核设施营运单位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进行了监督,对执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结合你局的审查意见,认为吴献斌等22人具备了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批准颁发民用研究堆操纵人员执照(基本信息见附件1);认为王玉林等11人满足换发执照条件,批准换发民用研究堆操纵人员执照(基本信息见附件2)。
请相关核设施营运单位按规定程序于2015年2月28日前到我局领取执照。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1710室(邮编:100034)
电话:(010)66103054
传真:(010)66556847
电子邮箱:renyuanzizhichu@163.com
附件:1.批准颁发操纵人员执照基本信息
2.批准换发操纵人员执照基本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清华大学。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