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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应有福利搞坏反腐名声

  • 发布时间:2015-01-28 00:29:5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央八项禁令出台,祭出了反腐重拳,然而有不少单位领导将反腐范围无限扩大,举起“反腐利剑”砍掉了员工多年来约定俗成的、正常的各种福利,比如过节少量慰问品、生日蛋糕、节假日加班补贴等等。“一切福利归零”,这让普通员工们很是受“伤”,引发了社会广泛诟病。

  过节了,给员工适当发点儿节日福利,借机慰问员工及家属,能增进团队凝聚力,能体现单位领导对员工关怀和集体温暖,能增加员工爱岗敬业意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对一个单位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会使社会各阶层感受到节日喜庆气氛,是件不失传统又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大家知道,中央八项规定中的一条重要内容规定,机关单位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同时,中央六条禁令具体内容包括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等等。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没有一个字提及反对搞职工应有福利。

  而且,中央禁止的内容,大多为领导干部才有权力从事上的活动。为此,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实质是专门针对单位领导干部而制定出来的。中央反腐重点剑指“三公消费”,严防官员假借“公务福利”之名,超标购置高档车辆、会所卡等进行高档消费和高档娱乐活动,收取节日礼金以及花天价购置礼品,贿赂上司及有关部门的奢糜之风。其目的是从根源上堵塞腐败漏洞,把更多资金用在改善民生上,让普通民众分享改革发展带来的社会成果。可见,借反腐之名取消员工应有福利,不仅于情于理说不过去,拿反腐说事更沾不上边。

  明摆着给员工发放福利与反腐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可为何不少单位领导依然罔顾民意,一意孤行,将员工正常应有福利全部取消?细究起来,将不发员工节日福利与落实中央反腐规定硬性扯到一起,实为牵强附会,不难让人感觉出是在有意念歪经,自身有“腐败之病”,也让百姓“一同吃药”,有故意搅混反腐之水嫌疑。

  从表面看起来,在目前反腐大环境下,某些领导不发节日福利,似乎只是缺乏责任和担当精神。但这其实只是一种表象,只要稍作分析,便不难发现,中央八项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部分官员挥霍公款的手脚;尤其是稳定、透明的职工福利使个别心怀鬼胎的领导搭不了便车,失去了往日的“潇洒”。于是,也就使这部分领导产生了某种“刁难”情绪,“不让我搭乘员工福利便车,我有权不发‘这趟车’,大家一起跟着‘受穷’;不准我‘州官放火’,我就不让你‘百姓点灯’,大家一起跟着‘摸黑’”。甚至可以说,停发节日应有的福利,其实是少数领导对当前反腐高压政策滋生的不平衡心理和报复心理,反映了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觉悟低下,丧失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最基本执政理念和行为准则,工作“失准”到了相当严重程度。

  同时,也不容否定,某些单位领导把发放应有福利与反腐败混为一谈,其实也是一种心虚表现,因为在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颁布之前,已极尽了腐败奢侈之能事,用公款挥霍如同用自家的私房钱,想花就花,想送就送。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之后,一些单位领导怕群众对其腐败行为检举和曝光,故意在表面上来一个“急刹车”,企图通过此极端方式来掩盖腐败行为,从而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麻痹群众、欺骗上级领导,蒙混过关,其良苦用心,不认真揣摩,还真难发觉。

  话说回来,如果一个单位领导真正为下属员工考虑,在节假日发放应有的福利,财务公开透明,禁止高档奢侈消费品,又哪里会与腐败沾边?至今还没有听说过一个单位领导因给员工发几斤水果、两盒普通月饼而被扣上腐败帽子,而丢了“乌纱帽”的。反腐败与发放应有福利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的两码事。相反,给员工节假日发放应有福利,只会更加赢得人心,更能激发单位向上活力。

  再过20多天,又到传统春节了,但愿各级、各部门领导正确理解中央反腐政策精髓,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心同德,防止把发放必要福利与反腐败对立起来的做法,顺应民心,有所为而有所不为,让百姓过一个安定、祥和、欢乐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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