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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北京市人大代表呼吁尽快修订预算监督条例

  • 发布时间:2015-01-25 15:57:41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少雷

  构建人大、舆论、公众监督制度 解决随意调整预算、违规“三公”消费等问题 市人大代表——

  尽快修订预算监督条例

  “强化预算对政府支出的约束,有利于解决随意调整预算、违规‘三公’消费等问题,这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法制晚报》记者获悉,市人大代表、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院长、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杨宜教授在两会期间提出,应构建人大、舆论、公众等各方主体参与的全面预算监督制度,各级人大应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公民开展专题询问。

  北京市人大代表卫爱民提交了有关预算监督的议案,提出北京市应建立预算政府,呼吁尽快修订《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

  【代表观点】

  新预算法将所有收支纳入预算 接受监督

  杨宜表示,新预算法将所有财政收支全部纳入政府预算,接受人大审查监督,强化了预算对政府支出的约束,有利于解决政府随意编制或调整预算、违规“三公”消费等问题,这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

  同时,新预算法确立了“预算公开”原则,政府预算信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预算以往公开的都是三公经费,今后公开将扩大到政府所有的收支,从制度上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政府收支行为的监督,有利于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

  此外,新预算法将法律责任从3条3款增加到5条25款,规定如果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违反预算法规定,除了责令其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外,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将可能被降级、撤职甚至开除。该规定使法律责任不再是“纸老虎”。

  “其他支出”无具体用途 成腐败“温床”

  杨宜表示,在政府预算中,“其他支出”数额巨大,尤其在一些基层政府,最高的能占本级支出的40%左右。这种“其他支出”项目看不到具体用途,奖金补助、吃喝招待等超标费用都可罗列其中,成为一些政府官员腐败的“温床”。

  因此,必须以预算法治化为基石,打造权力受严格控制的法治体系,确保行政官员不能肆无忌惮地拿纳税人的钱开销,确保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处在公众监督的“流水线”上,从根本上切断行政腐败链条。

  【建言献策】

  预决算公开 人大、舆论、公众全方位监督

  杨宜说,新预算法规定要限时向社会公开,推进预算公开透明首先是全方位和全口径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全口径要求政府所有的预算都要公开透明,全方位应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

  二是推进整个预算过程的公开透明和拓宽预算公开透明的渠道。预算流程包括预算编制、审批、预算执行和调整以及预算,都要公开,切实推进以公民参与、人大审批为基础的预决算决策民主化,扩大公开渠道也可以探索建立公共平台,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预决算公开透明,应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所以,需要构建人大、舆论、公众等各方主体参与的全面预算监督制度。对于存在的问题展开质询,各级人大应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公民开展专题询问。

  政府应扎实做好预算 重大项目反复论证

  今年的两会上,卫爱民代表准备提交相关议案,提出北京市应建立预算政府。预算政府的基本概念是政府的行政行为要围绕预算开展,要把预算作为政府最根本的任务之一。预算政府应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和基础。

  “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最根本的制度就是预算制度,政府的行为离了钱干不了事,拿政府公共预算的效力与私人花钱效力相比,政府花钱的效力永远是最低的。”卫爱民说。

  卫爱民说,政府应扎扎实实地编制好财政预算,重大项目更应反复论证。财政预算都是大数目,几个月编预算不可能精雕细琢,应提前编制预算,最好是每年3月份左右就开始编制预算。

  预算政府还要把预算工作作为长期工作和中心工作,考察一个干部称不称职就要看其预算编制和执行得好不好,预算效益有无发挥出来。

  建议尽快修订《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

  杨宜说,在预算公开问题上,北京一直走在国内前列。从2014年起,北京100个市级部门将公开包括“三公”在内的预算情况。相比2013年,2014年提交市人代会审议预算的部门多了10家,市委党校、首都绿化委员会、市社科院、市无线电管理局、市法学会等都在新增范围内,都将公开本单位的预算。

  卫爱民代表呼吁,北京现有的实践经验,加上预算法的出台,北京市应尽快修订《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用法律手段把好的经验固定下来。

  “《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是靠人大监督来提高预算质量,与反腐倡廉直接相关,预算是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经济发展这么快,把预算做好,国家才能强大,老百姓才会有福。”卫爱民说。

  预算应向纳税人交“实底” 让百姓看懂

  杨宜说,北京市应把预算公开内容做细,力求让民众看得懂,明确列出民众关切的重要数据,把每一笔花费都写明白,写精确。凡是由财政供养的单位,无论其是什么性质,只要不涉国家机密,都该向纳税人“交实底”。

  新预算法倡导预算全口径、全方位公开透明,实现全过程的公开透明首要任务就是保持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目前,各级人大也在探讨如何建立更好的公开渠道。

  例如可利用公共媒体平台公布预算信息,并设立预算机构网站,采取较为集中的方式公开预算信息。

  预算专业性较强,预算虽透明,民众看不懂,公开也失去了意义。为了提高政府预算信息的可读性,政府可以出版类似《预算组织法公民指南》的通俗读物,通过问答形式,配以图表及简单文字,对公民进行财政预算知识普及教育。

  公开并普及预算专业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公众看得懂预算,公众才能更好地监督。(记者 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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