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有人管了
- 发布时间:2015-01-23 04:35:30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P2P网贷行业,由于问题平台的频繁曝出,监管的缺位一直是很多投资者的关注重点。1月20日,银监会宣布进行机构调整,这是2003年成立以来的首次架构大调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银监会新设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牵头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P2P网贷将划归至该部门监管。
P2P行业风险频现,但监管却迟迟没有露面。北京晨报记者从业内人士了解到,对于此前P2P网贷行业的监管重点可能在于监管尺度的把握,对于很多民间的草根平台,监管层应该给予适当的、更好的监管、而不是简单遏制。
此次银监会改革建立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牵头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其中包括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小贷、网贷、融担等非持牌机构监管协调方面的抓总职责。
银客网副总裁李飞表示,银监会新的职能划分可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确定P2P属于银监会监管后,一直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或具体职能部门的确定,本次调整针对于网贷行业来说首次有了明确的行业监管部门划分,可以说是监管明确的第一步。
另外从部门来看,普惠金融工作部的定义也明确了P2P必须坚持小微金融的本质,这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的特点之一。如银客网总裁林恩民所说,只有蚂蚁能够帮助蚂蚁,P2P更关注中小微企业,更关注普通大众的理财服务。
晨报记者 李小娟 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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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面对野蛮生长的P2P平台,银监会曾列出了四条“红线”,来规范企业的发展,对于投资人而言,要清楚四条红线背后的含义,从而在进行平台筛选的时候有据可依。
明确平台的
中介性质
中介性质意味着P2P网贷平台是作为投资人与借款人的一个联系纽带而存在,在这个平台上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出人融取资金并到期偿还本金,平台不得参与进资金的供求。
平台本身
不得提供担保
现有很多平台上,为了吸引投资人,都推出了本金保护措施。但是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将风险嫁接在自身,一旦出现问题,投资人照样血本无归,与之相比,P2P平台加强信息披露,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更为重要。
有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其成立可能就是为自身获取资金,他们通过发布虚假的、包庇借款标的募集资金,其目的是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产生自融资,甚至有时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募集大量资金。
不得归集资金
搞资金池运作
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在这样的情况下,平台有可能对于这笔资金操作,产生资金池。
不得非法吸收
公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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