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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输配电改试点正式启动 南网:确保2015年顺利实施

  • 发布时间:2015-01-21 10:5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1日讯(记者 杨斯阳) 日前,深圳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3年)的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已获批复。2015年至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 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目前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深圳市在试点改革方面的优势得天独厚。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市在电价管理机制、销售电价结构等方面就已进行了改革,包括设立以电价调节准备金为基础的动态平 衡机制,根据用户的用电负荷特性改革销售电价结构等,形成了有别于其他地方的独立电价体系。

  南方电网将配合国家电力改革

  中央提出全面深化电力改革以来,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赵建国曾多次表示:“南方电网公司是中国电力改革的试验田,肩负对中央负责,为五省区服务的责任和使命,必须 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全力配合国家深入改革。”

  据了解,按照国家电价改革部署,在2013年初,南方电网公司就向国家发改委、广东省发改委提出以深圳作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通过细致分析、周密研究,提 出了电网投资监管、成本约束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完善性建议,并认真配合国家发改委、广东省发改委做好第一个监管周期定价参数核定。2014年10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印 发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在深圳率先实行基于有效资产的独立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试点方案印发后,南方电网还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深圳市输配 电价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加强宣贯,确保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于2015年顺利实施。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在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意义深远。”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在新 价格机制下,电网企业盈利由现行“购销价差”模式改为“成本加收益”模式,准许成本和收益由政府监管部门严格核定。这对于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协调发展、促进电力市 场化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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