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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严治恶意欠薪

  • 发布时间:2015-01-21 04:53:04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经济日报》多路记者分赴各地采访发现,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遇冷等因素影响,建筑行业、餐饮等人员密集型企业欠薪现象严重。此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成为欠薪发生的集中地。欠薪案例中,有的是恶意欠薪,有的是由于建筑项目层层转包,中间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大多数被欠薪的农民工,经常是在凭个人力量向企业或包工头讨要实在无望后,才转而向有关部门求助。对此,我们希望,应区分欠薪的原因和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清欠工作,对恶意欠薪严打重罚;对确实遭遇困难的企业予以帮助;对因不规范承包、转包造成的资金问题,从源头予以规范,防治结合。此外,还应尽快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等。

  法律是最有力武器

  “欠薪入刑,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以前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投诉时,由于执法权限不大,经常出现执法容易执行难的尴尬。”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主任李兴荣告诉《经济日报》记者。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按照行政处罚,恶意欠薪以前顶多是罚款2万元,很多企业不怕罚款。但是欠薪入刑标准明确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

  2014年1月23日,甘肃省秦安县农民工张孝平和一起打工的16位农民工兄弟向张掖市民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于2013年5月在民乐热源厂扩建工程等两处工地工作,眼看要回家过年,没想到小包工头何正昌却拿着公司发给他们的9万多元工资不知所踪。

  接到投诉后,民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展开了调查。“经查,民乐县热源厂扩建工程和民乐县中医院综合楼工程由张掖市华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项目负责人是岳谷秀。岳谷秀将钢筋的制作与安装承包给了何正昌,何正昌招来张孝平等17人进入工地工作。”李兴荣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华泰公司按规定预留了3万元作为维修费用,其余款项全部支付给了何正昌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但是,何正昌领到款项后,并没有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里,而是携款不知去向。经过调查,民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张掖市华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何正昌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华泰公司及何正昌于2014年1月30日前足额支付张孝平等农民工工资。

  在联系何正昌未果后,华泰公司在2014年1月24日与张孝平等人达成协议,用预留维修款3万元发放了部分农民工工资,但尚拖欠61390元。“后来,我们多方联系,依然找不到何正昌。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何正昌涉嫌携款逃匿,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其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李兴荣说,2014年2月20日,民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有关材料移送民乐县公安局,请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2014年4月1日,何正昌被民乐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当年11月13日,民乐县人民法院判决何正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案发后,何正昌家属向张孝平等人偿还了拖欠的全部工资。

  “建筑市场的管理不规范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之一。”李兴荣指出,“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很多用人单位都是与农民工达成口头协议,并没有书面合同,造成发生欠薪时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而且,很多建筑单位都没有严格落实日清月结制度。”为此,他建议,要推广一些大的建筑企业的规范管理措施,农民工工资由建筑公司直接发放到农民工的银行卡上。“这样一来,不管经过几道分包程序,工资款项都不会到包工头手里,也就避免了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发生。”

  工程承包必须规范

  “开发商和承包商之间存在工程款拖欠问题,不好解决”

  “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钱了!”近日,瓦工明伟和他的255名工友们在辽宁省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领到了建筑公司拖欠的工资,共计325万元。窗外是零下20多摄氏度的寒冷天气,但是他们的心里却热乎乎的,“领到钱,就能安心回家过年了”。

  2014年8月1日,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了明伟及其工友们的投诉,投诉所在工地的开发商沈阳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255人工资325万元。接到投诉后,查明情况属实,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对沈阳某建设工程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案件并不复杂,可是开发商和承包商之间存在工程款拖欠问题,不是很好解决,我们每隔两三天就会找开发商和承包商,督促他们尽快筹集拖欠工资款。”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冯旭光告诉《经济日报》记者。12月16日,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四大队再次下达决定书,要求拖欠的工资款于12月末拨付到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

  “2014年,铁岭市采取加强机制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畅通投诉渠道、严肃处理欠薪行为等多项措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比上年减少400余万元。”冯旭光告诉《经济日报》记者,铁岭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铁岭市开展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清欠合力,当年14起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其中两起欠薪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起涉案人员被处以3个月拘役和15万元罚款,另一起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彻底治理欠薪,重在标本兼治。”冯旭光介绍,铁岭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规定规划部门在发放《规划许可证》前,必须查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工程项目缴纳保证金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住建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查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工程项目缴纳保证金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发放。此外,还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记录和工程项目档案,将发生过欠薪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讨薪不宜单打独斗

  “自己跑了大半年,劳监大队一调解,不到一星期钱就要回来了”

  2014年12月26日,河北省邯郸县河沙镇农民工高建涛和他的工友们终于领到了被拖欠半年的8万元工资。

  高建涛是个钢筋工,也是一个小包工头,2014年,他与12个工人一起承包了某建筑公司的建筑工程。按照当初的协议,他们的工资每月按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辛苦几个月下来,他们的工程终于顺利完工,按照协议,他们应该拿到8万元工程款。

  然而,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样顺利。本属于他们的这部分工程款由公司结算给了工程介绍人王某。而王某的手下又有钢筋工、木工等许多包工队,高建涛等人的钱迟迟没有拿到手。

  “我家住在河沙镇,介绍人王某家住在马头,为了要钱,我往他家跑了多少趟,自己都数不清了。”高建涛说。

  听说邯郸县建立了清理农民工欠薪工作组,专门帮助农民工讨工资,12月23日,高建涛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劳动监察大队。接待他的劳监大队队长徐书清立即跟该建筑项目的介绍人联系,并到其所在的项目单位调查取证,向项目方讲解政策,现场协调处理,当场下达了《限期支付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了解到情况后当场表示,无论如何,一定要把高建涛等人的承包工程款送到他们手上。

  12月26日上午,项目经理和高建涛等人来到县监察大队办公室,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项目方现场集中支付,拖欠的8万元工资悉数偿还。当一沓沓崭新的钞票拿到手里,高建涛禁不住喜极而泣。他说:“自己跑了大半年,没想到劳监大队一调解,不到一个星期钱就要回来了。现在国家制定了保护农民工的好政策,劳监大队就是‘农民工之家’,就是咱的娘家人!”

  徐书清说,春节临近,为帮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足额工资,县里组织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成立了8个专项工作组,对全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恶意欠薪“两拖欠”现象进行集中治理。截至目前,已累计排查用人单位43家,受理解决74起,涉及务工人员4812人,追讨被拖欠薪金1.2亿元。“遇到欠薪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不仅费时费力,还往往得不到满意的结果。”徐书清提醒广大农民工。

  (本文采写:本报记者 李琛奇 张允强 雷汉发 陈发明 代国祥 通讯员 张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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