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公车即将公开处置
- 发布时间:2015-01-20 09:00:1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的首批公开拍卖将于今年春节前启动。这些公车拍卖绝不针对公务员搞任何特殊照顾,车辆处置取得的收入将全部足额上缴中央国库。
这是记者从1月16日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相关情况通气会上获悉的。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司副司长徐永胜介绍说,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经全部封存停驶。按照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统一规范处置。处置的全过程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集中统一、充分竞争、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做到“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结果”。
去年8月,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已联合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9家车辆处置的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这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实现了处置机构之间的充分竞争,避免了一家独大。
目前,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正组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3家车辆鉴定评估机构对封存公车进行核查验收。下一步,各部门将按照评估公司的意见,将车辆分别移交拍卖机构和解体机构集中统一处置:按国家规定必须报废的黄标车、老旧车,由解体机构按法定程序报废;其他车辆一律面向全社会公开拍卖、阳光处置。
“考虑到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供求关系,为避免供大于求造成国有资产甩卖、贱卖,我们将分批分期开展车辆的公开拍卖工作,成熟一批,拍卖一批,计划于春节前正式启动第一批300台取消车辆的拍卖。”徐永胜说。
如果想了解拍卖车辆的有关信息,可以提前通过国管局门户网站(www.ggj.gov.cn)“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专栏”或者相关拍卖公司网站了解拍卖车辆信息。车辆信息中会载明车辆原归属单位、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
“拍卖绝不针对公务员搞任何特殊照顾,符合竞拍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竞拍。”徐永胜表示,车辆处置的全过程将随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处置结果届时也会对社会公布。
据悉,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不会“带牌拍卖”。按照有关法规,车辆牌照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报废或拍卖前收回,实行“车牌分离”。单位或个人拍得的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如要在京落户,必须符合北京市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有指标才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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