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昌宁强化水产品质量监管
- 发布时间:2015-01-20 07:32:35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去年以来,云南省昌宁县渔政部门结合全县渔业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全县重点渔业养殖区和水产品生产、销售点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渔政执法监管,从源头上把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关。
执法检查主要采用实地检查指导和签订责任书进行。在检查中,县渔政部门要求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人建立健全水产品安全责任制,建立水产品进货、销售生产台账;不得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乙烯雌酚、硝基呋喃类、功呋类、菊脂类高毒高残留和禁用的渔药,并做好相关用药记录;渔饲料销售单位和个人所进渔饲料必须有明确完整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编号等正规标识,不得销售和使用过期变质的渔饲料或在渔饲料生产中添加喹乙醇、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饲料。
从检查的结果看,昌宁县一些养殖大户和养殖企业基本建立起了水产养殖健康日志,严格按照渔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去操作,生产过程中的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基本符合质量要求,使用基本规范,生产记录基本完备,未发现违禁使用、滥用渔药情况。 洪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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