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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焕发草原生机

  • 发布时间:2015-01-16 18:15:12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风吹绿草遍地花”,“牧民描绘幸福景,春光万里美如画”。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深入实施,使广阔无垠的内蒙古草原焕发生机。

  4年来,全区投入各级财政资金200多亿元,其中中央补奖资金160多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40多亿元,146万户、534万牧民从中受益。

  特别是2014年,全区投入各级财政资金53亿多元,为项目实施以来投入最多一年;在财政部、农业部对13个省区进行的绩效评价中,内蒙古被评为优秀,并获得一定的中央奖励资金。

  草原焕发新的生机

  在草原生态环境日益恶劣、牧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之时,国家从2011年起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对草原保护规模最大、覆盖面积最广、受益农牧民最多的一项重大政策。

  内蒙古把这一机制的实施作为民族地区最大的民生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财政保障措施,草原牧区的生态、畜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发生了可喜变化,既有效减轻了天然草场压力,又促进了牧区劳动力转移,缓解了人草畜之间的矛盾,推进农牧民向旅游业、城镇服务业、畜产品加工流通业等二三产业转移,丰富了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空间和牧民转产就业渠道。

  草原生态恢复速度明显加快。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1%,比2012年提高1个百分点,33个牧业旗天然草原冷季可食牧草储量比上年提高11.08%,冷季总适宜载畜量比上年提高10.22%,昔日荒芜的草原重新焕发勃勃生机。

  农牧民政策性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补奖区每年共计发放各类奖励补贴近50亿元,2010—2013年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5825元、6600元、12256元、14000元,收入水平持续稳定增长,牧民生产生活得到改善。

  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转变,粗放型草地畜牧业正逐步向建设型、生态型的现代化草地畜牧业转型。2013年,全区天然草原围栏面积、人工饲草地面积、贮草棚、棚圈以及草原畜牧业专业化合作组织数量稳步增长,为发展集约化、标准化的高效畜牧业,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提供了有力保障。

  草原承包制度日趋完善。截至2013年8月,全区落实草原权属面积11亿亩、草原承包面积10.4亿亩,发放草原经营权证1481521份,涉及农牧民1926822户,草原依法流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日益提高。

  牧民畜牧业生产经营理念和草原保护意识悄然改变。补奖机制的各项补贴资金,正在成为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牧民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得牧民落实禁牧、草畜平衡制度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强牧、惠牧政策得以顺利实施。

  配套政策助力发展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一手抓政策落实,通过发放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确保政策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户,增加牧民政策性收入;一手抓生产方式转变,推行划区轮牧、舍饲圈养和标准化规模养殖,使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方向转变,努力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的政策目标。

  资金提前下拨。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于每年2月份一次性下达,同时要求各盟市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相关旗县,旗县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禁牧和草畜平衡补贴资金,并通过一卡通将补奖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牧民手中,确保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继续对畜牧业良种给予补贴。对牧民种公羊每只补贴800元;牧户使用良种肉牛冻精,每头每年补贴10元;牧户养殖良种母牛,每头补贴50元。3项补贴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共安排1.3亿元。

  继续对牧业机具购置给予补贴。在中央财政补贴30%的基础上,将牧民购机累加补贴比例提高到50%,对牧民合作组织购置机具给予优先安排,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6780万元。

  对牧民草原管护员给予补贴。自治区与盟市、旗县财政安排资金4700万元,共聘用牧民管护员1.17万人,做到每个嘎查村聘用1—2名草原管护员。

  对生态脆弱地区农牧民转移安置试点给予支持。自治区本级每年整合安排转移安置资金11亿元,转移农牧民2.3万户、7.3万人。

  扶持发展后续产业。每年安排2.8亿元饲草料基地和高产苜蓿建设项目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区内实施,为项目区提供优质豆科牧草,缓解禁牧舍饲的饲草料供给压力。

  监管措施高效到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不断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的监管,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先后印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安全发放的意见》、《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为补奖资金管理提供了完备的政策依据。

  由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农牧业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查,使约束奖惩机制进一步深化。

  严格实行“专账、专人、专管”的制度,做到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心中有数,防止随意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

  加强对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科学性进行考核,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利用互联网建立信息交流及管理平台,为补奖牧户建档立卡,将地理信息系统与牧草良种档案管理、良种补贴资金发放相结合,创新了管理方式。

  充分发挥嘎查(村)牧民大会职能作用,对享受补奖的地区、类型、草原面积、户数、人口、减畜等情况,均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维护了补奖政策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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