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庭暴力案日均241宗 打老婆居多
- 发布时间:2015-01-16 08:3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加拿大联邦统计局15日公布最新的家庭暴力案件统计数据。统计显示,2013年加拿大警方接到家庭暴力报案近88000宗。其中,夫妻家庭暴力案件中,女性受害者占七成。
联邦统计局依据警方接到的报案数据做出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警方接到的近88000宗家庭暴力案件占全年接到的暴力案件的四分之一以上。照此计算,平均每天接到家暴案件241宗。
各个类别中,配偶或者前配偶施暴的接近一半(48%)。另外有17%是家长打孩子,其次是其他家庭成员施暴,例如继父继母、叔叔或祖父祖母等,这种家暴案件占14%;有11%的家暴是来自兄弟姊妹;而有10%的个案是子女打父母。
相比于前几年,2013年警方接到的家暴事件主要是身体伤害,包括推搡、打耳光、拳打和当面威胁。
警方数据同时显示,在2013年,平均10宗家庭暴力案件中差不多有7名女性受害者。相比而言,在最普通的配偶暴力案件中,接近80%的受害者是女性。
根据年龄划分,在女性受害者中,三四十岁的受害人最多。但是,在男性受害人中,15至19岁的比例最高,至于65岁及以上的长者中,无论男女,他们受到家暴的人数最少。
而根据地区统计,加拿大三个特区(育空特区、西北特区、努瓦武特特区)的家暴比例高于全国其他省份。而在省的范围内,萨斯喀彻温省的家暴比例最高,平均每十万人中有489.4个家暴案件,其次是曼尼托巴省,最低的是安大略省和爱德华王子岛省。
此外,该数据还显示,从2009年到2013年,家暴案件中,身体伤害的比例下降了14%,而家庭杀害的比例从1983年到2013年,下降了59%。
从1998年以来,加拿大联邦统计局每年发布家庭暴力统计数据,这些数据都基于警方接到的报警案件。但联邦统计局的报告说,按照2009年统计数据,有大约三分之二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并没有向警方报告。(徐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