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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医院门前违停就摄录罚款

  • 发布时间:2015-01-14 08:35:33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通讯员 焦轩 黄磊记者 何会文)去年12月以来,交管部门在鞍山道总医院门前启用了2处“治理违法停车专职电子警察”。据统计,截至今年1月8日,已累计摄录违法行为500余起。交管部门提示,“违法停车电子警察”24小时全天候对禁停路段进行监控,自动锁定、摄录违法车辆,途经或就医车辆切勿在禁停路段临时或长时停车。

  据交管部门介绍,鞍山道2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位于鞍山道总医院第一住院楼西一门门前(兰州道至拉萨道)路段和鞍山道总医院第一住院楼西二门门前(兰州道至拉萨道)路段。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劝导和严格治理,该路段违法停车现象已经大幅减少。

  记者在鞍山道看到,交管部门在道路两侧安装多面“禁止停车”标志,并摆放了多面简易提示牌,提示驾驶人“此路段禁止临时或长时停车,违法摄录”,同时,总医院门前还有交警和协管员进行巡查,发现违停车辆后及时进行劝离。但是,记者发现一旦交警或协管员离开,仍有个别车辆见缝插针违法停在路边。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违法停车电子警察”对禁停路段进行全天24小时监控,发现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无论车内有没有人,该系统都会自动对违法车辆进行锁定、摄录取证。电子警察摄录后,交管部门将依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就诊车辆切勿在上述禁停路段临时或长时违法停车,如遇医院内停车位已满,可先在周边万全道、兰州道、四平西道、新兴路等占路停车场停放,再步行前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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