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影审查:好莱坞也曾“封胸”
- 发布时间:2015-01-14 08:31:45 来源:中国民航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西方各国早期电影史上,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以罗马天主教会为代表的基督教团体,常常对那些在他们看来与基督教道德观念不符的影片内容进行抵制。上世纪30年代初~60年代末,美国天主教会中的一些成员通过电影审查的方式来清除电影中的“不道德”内容,这对当时好莱坞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放映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电影审查史上的“战国时期” 1895年~1930年
继美国第一座永久性影院于1902年在洛杉矶建成之后,专业影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电影很快成为最受欢迎的大众娱乐形式。
历史上的美国是一个由以清教徒为主的移民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宗教团体和地方政府具有相当大的权力,而早期电影审查和对某些争议性影片的抵制就大多来自这两股势力。
1907年,芝加哥市政府第一个发出行政令,要求所有的放映商在公映一部影片之前必须先从警察局长那里取得许可。此时,好莱坞电影业正面对着商机无限的灿烂前景,绝不敢与宗教界和政府作对。电影业决定采取主动,他们“自愿”在每部影片公映前将其送到一个由民间人士组成的机构接受审查。
据不完全统计,在1920年前后,全美各地已有200多个电影审查机构。对以票房价值估算一部影片成功与否的好莱坞片商来说,这种审查制度使电影的市场空间遭到无情分割,给制片公司的商业运作带来了极大障碍。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之下,好莱坞急需成立一个代表自身利益、与各方势力进行斡旋的组织。于是,好莱坞电影史上权倾一时的“海斯办公室”适时登场了。
《海斯法典》与自律性电影审查制度的开端1930年~1934年
1922年,在好莱坞主要影片公司的资助下成立的行业性组织“美国电影制片人暨发行人协会”,重金聘请哈丁总统竞选团队负责人、基督教长老会长老威尔·海斯(Will H. Hays)担任该协会的总裁。该协会被称为“海斯办公室”。
随着有声电影于1928年问世,外界要求对电影加以限制的呼声越来越强烈。1929年,一小批有影响力的神父和教徒向“海斯办公室”提交了一份控制电影业的方案。同年,5位天主教界人士起草了一份自律性制片条例,旨在对电影制作起到道德方面的约束作用。1930年,这份草案被电影工业的巨头们全盘接受,并由“海斯办公室”负责执行。这份文件就是后来统治好莱坞长达30年的《海斯法典》。
在一向以自由主义著称的好莱坞,《海斯法典》起初并没有引起太大反响。好莱坞大部分制片人仍然我行我素,“海斯办公室”对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认真执行《海斯法典》。然而,这一敷衍的行为很快就被来自天主教会的愤怒抗议改变了。
“天主教道德联盟”与“法典执行局”的联合统治1934年~1966年
1934年,全美教会组织“天主教道德联盟”成立,其主要职责就是检查好莱坞影片的道德内容,向“海斯办公室”通报应当禁映的影片名单。“海斯办公室”任命天主教徒约瑟夫·布里恩负责掌管新成立的“法典执行局”,专门监督法典的执行情况。
各个电影制片、发行公司在《海斯法典》面前均俯首帖耳。首先,好莱坞各大电影公司均为“海斯办公室”成员,且掌控了当时70%的首轮影院,因此《海斯法典》在控制这些主流片商方面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其次,对那些不属于“海斯办公室”成员的独立制片商和独立影院来说,不遵守《海斯法典》也就意味着遭到好莱坞主流影业的抵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海斯法典》直接影响了1930年~1968年美国制作的几乎每一部影片。
美国电影工业如此恭顺地服从天主教会的监督,其理由是显而易见的。这一时期正是好莱坞电影业的“黄金时代”,人们对电影的热情正处于最高峰,因而天主教会的严酷措施并未对电影业的利润造成多少负面影响;相反,假如影业不执行《海斯法典》,那么不仅会引发电影业与千百万教徒的激烈对抗,还会招致政府和立法机构的干预,后果将不堪设想。
自律性电影审查制度的瓦解1966年~1968年
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电影的“自律”制度渐趋瓦解。从电影学的角度来看,发生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1952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地方法院对意大利影片《爱》(L'Amore, 1948)的禁令违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宣布电影有权享受与新闻界完全相同的自由保障。
其二,美国社会的思想变迁,尤其是二战对传统观念的破坏性影响,使教会的社会影响力被削弱,也使制片规则的道德戒律在时人看来显得滑稽可笑。
其三,电视业的兴起引发了电影业的票房危机,竞争使其必然冲破制片规则的过度管束。制片规则在1956年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各种道德和政治禁区纷纷被突破。海斯和布里恩的相继退休,也对《海斯法典》的渐次失效起到了作用。1966年,美国制片人协会正式宣告废除《海斯法典》,代之以电影分级制度。(据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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