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金券标“最终解释权” 理发店被罚600元
- 发布时间:2015-01-14 08:29:23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龙杰)因为在代金券上标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此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条款,集美后溪一家理发店日前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最终被处以600元的罚款。
近日,后溪工商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理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理发店正在发放印有“此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条款的代金券。由于该条款涉嫌排除消费者解释权利,工商人员当场叫停了商家的代金券促销行为,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该店近期刚开业,为吸引顾客,增加业务量,老板委托广告店印刷了100张代金券用于发放。代金券中的条款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对合同的解释权,而此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