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13 17:29:23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土资厅函〔2014〕259号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了《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培训结构、因事立项定人、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严控费用规模,严格计划执行。
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各单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当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三、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各单位应当加强出国培训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注重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四、各单位应当根据《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批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的审核报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培训团组人数、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超出部分不得核销。
附件:《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4号)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