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饮水工程长久“润”民生
- 发布时间:2015-01-09 20:27:14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每个月用水约6吨左右,每吨1块5毛多,一个月水费9块多钱,我预交了100块。”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庙前镇十字村村民朱仁清说。水质没问题,水价很规范,有专人维护,使得池州市广大农村群众都像朱仁清一样,自觉自愿交水费,为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行提供了经费支撑。
安徽省池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4.92亿元,新建、改扩建供水工程951处,解决了95.32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73%。
一体化管理体系,让群众用上“安心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分布广,数量多,产权关系复杂,有国家投资、社会投资、群众集资等多种形式,单靠某一种方式很难管好。如何长久发挥工程效益?对此,池州市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因地制宜,采取了市场化运行和群众自管两种管理模式。
2009年8月,池州市成立村镇供水管理办公室,全面推行农村供水一体化管理。
据池州市东至县水务局工程师江超介绍,洋湖自来水厂日产3000吨,供水人口近2万人,2012年建成后,交由乡镇统一管理,依托水厂实行市场化管理。
近年来,该市建成的68家村镇供水企业全部实行市场化运行管理模式,责权利明确,群众比较满意。
群众自管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养的另一种模式。通过用水户协会、受益户民主协商自行管理以及个人承包等形式,负责村域内水利、饮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我村自来水由用水协会负责管理,安排1个专人负责日常维护。”据贵池区墩上街道石铺村文书胡恩平介绍,该村2013年通过引山泉水解决全村1900多人饮水不安全问题,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用水协会,承担管理运行工作。
严格水源保护制度,让群众用上“放心水”
水资源安全是饮水安全的前提。池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池州市村镇供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工作规章制度,确保饮水安全。
“全县共设立水源地保护区64个,并将水源地附近的林地划为公益林,涵养水源。”池州市石台县水务局工程师李家有说。
在加强水源管理的同时,该市注重水质监测,将全市村镇供水安全管理分为A、B、C三类,C类供水企业将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同时,积极构建水厂自动化信息化监控平台,推行信息自动化管理,对水量、水质、水压等实时监控。近年来,该市供水企业合格率均在9成以上。
对单体工程水质监测,则实行部门会商通报机制,如石台县设立35个水质监测点,检察机关、卫生、水务部门共同负责水源水质监测、检测、督察工作;每个村安排1名水管员负责日常巡查。
规范合理水价形成机制,让群众用上“顺心水”
科学合理的供水价格机制是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行的关键所在。“水价高了,群众承受不起,难以实现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的目的;水价低了,工程运行的经费难以保障,可能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池州市东至县民生办主任江厚平说。
因此,池州市依据水源和运行成本的差异制定不同的水价。一方面,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和调整机制。企业运营的规模水厂一般每吨水价格在2元左右。引山泉水工程,由用水协会承担组织水价的确定,一般每吨水价格在1元左右。
另一方面,推行“两部制”水价。一般约定每户每月保底用水量为3-5吨或缴纳基础水费5-10元,超过保底量部分按计量收费。
大修责任与民共担,让群众用上“省心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民生工程,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如何保证农村饮水长久安全?目前,池州市各地正在探索筹集工程大修基金新路子。
石台县矶滩乡沟汀村饮水工程是典型的单体工程,规模小,受益人口只有468人,一旦饮水工程出现较大故障,群众难以承担全部的维修基金。如何解决这个难题?据该村村委会主任汪雪明介绍,该饮水工程维护承包给个人,每年在水费收入中给付承包人“务工补贴”,并提取200-300元购置配件用于日常维护,结余资金用于大修。如工程需要大修,则由用水协会议定,3个工作日以内由水管员负责,超过3个工作日的由协会组织受益群众投工投劳;镇里还安排了水利专项经费,对大修的材料款进行补助。同时,石台县从2012年开始,按照受益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设立饮水安全工程大修基金,滚动使用,解决工程大修难题。
而由企业运营的自来水厂,大修基金随同水费一并收取,由供水企业提取、所有、使用,实行市场化运作。
“为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饮水安全工程大修基金制度,我们正在与水务部门会商,利用市财政安排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专项资金,对运营维护好,群众满意度高的供水企业进行奖励,对单体饮水工程设立大修基金的县区进行补助。”池州市民生办主任程保东表示,此举可以促进民生工程长久润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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