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分类对金融企业利润真实性的影响
- 发布时间:2015-01-09 20:30:17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贷款五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从而促进商业银行完善信贷管理,科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监会、各银行总行也相应制定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虽然上述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都很明确,但在实际执行中,还是有一些金融机构存在着随意调整五级分类状态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金融企业利润的真实性。主要手段有:
一是应调级却不调级。如:借款人存在连续多年亏损,各种经济指标大幅下滑,存在偿债能力的不利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均为负等状况,但在贷款分类时,以种种理由不进行调级。如:借款人为某总行级核心客户,实行集团化管理,集团管理权在总行。其与多家省行都存在合作关系,如果调级将影响与该集团的整体合作,同时也会影响借款人在他行的融资及贷款分类形态。因此,虽然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调整五级分类形态,但债权行还是在正常类贷款形态中反映,少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利润。
二是形态分类不准确。损失类贷款指的是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发现,经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超过541天、或者经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程序的债权,银行还在可疑类形态中反映,直到核销呆账时才调为损失类,少提减值准备,虚增利润。
三是违反规定发放贷款不调级。贷款五级分类相关文件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但在实际执行中发现:扩大并购贷款的授信额度、授信用信与支付不一致、不符合借款人申请条件的贷款等均在正常类形态反映,而且这些贷款一般都有政府、央企或者核心客户的背景,贷款数额都比较大,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利润的真实性的程度相对高。
四是随意调整五级分类。虽然总行规定了五级分类的矩阵模式,分类时只需将有关数据按照要求的条件输入相关数据即可。但在实际操作中,数据输入却根据需要而改变。如:某银行在五级分类时,输入“港口经营许可证还是尚未落实”条件后,十二级分类测评结果初评分类即为次级一级,但银行还是由次级二级突破制度向上调整为关注二级,少提减值准备。
上述做法,严重影响到金融企业信贷资产质量,也违反了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应遵循的原则。随意操纵利润,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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