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宅基地确权发证 只收取证书工本费
- 发布时间:2015-01-07 08:53:08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福州站记者 张珺)我省将加快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从本月开始,前期准备就要开始。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建省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里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前,全省一半的农村地籍和房屋要完成调查,到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调查工作,调查发现没有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都需要及时登记。
根据《方案》,国土资源、建设部门在地籍和房屋调查时,会主动发放登记申请书给权利人,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调查结束后,对未登记发证但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房及时进行公布。符合条件的权利人可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权属来源等材料向当地登记机构申请权属登记。
如果您之前已经拿到了政府部门核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是继续有效的,您可以自行确定是否换发新证。登记机构在受理权属登记申请后,30日内办结土地和房屋登记并核发权属证书。登记发证只收取证书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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