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我市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 发布时间:2015-01-07 03:33:51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具有治疗、保健等功效的,虚标商品性能、获得的荣誉、企业规模及专利的,都将被查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在抽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在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4年12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于2015年1月至3月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1月份为经营者自查阶段

  昨日,郑州晚报记者从郑州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已于1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其中1月份为经营者自查阶段。各生产、销售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行政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责令改正或依法从轻进行处罚。

  对2月1日后,生产者拒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经营者继续销售有虚假宣传内容的商品或在销售中进行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格予以查处;对前期已经进行处罚仍不改正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重点整治13个方面的问题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以消费者反映强烈的13个问题为整治重点,分别是:宣称经检测机构检测,而实际未经检测的;宣称的检测数据,与实际检测数据不符的;隐瞒检测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检测环境、检测时限,而只宣传检测得出的数据的;突出宣传某项数据,误导消费者的;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的;只检测产品的局部部件或某项部件功能,如过滤网、滤芯等,却宣称商品经检测具有同等功能的;伪造、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产品及其部件产地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适用于特定人群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具有治疗、保健等功效的;虚标商品性能、获得的荣誉、企业规模及专利的;无科学依据夸大空气、水污染损害后果,造成消费者恐慌,误导消费者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生产资质生产商品的;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字号或姓名,造成消费者误认的。

  郑州晚报记者 李丽君 通讯员 蒋洪亮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