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 发布时间:2015-01-04 11:38:00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资源与市场的双重约束,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正确认识、科学判断信息化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对进一步推动农业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现状
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国100%的乡镇和87.9%的行政村通宽带,农村网民总规模达到1.56亿,移动电话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每百户为197.80部。
二是农业信息资源日趋丰富。农业部已形成了40条信息采集渠道、8000多个信息采集点,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信息采集和报送机制,目前我国有40000多家涉农网站。
三是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全国31个省(区、市)均设有农业农村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职机构,97%的地市级、80%以上的县级农业部门设有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机构,70%以上的乡镇成立了信息服务站,村级信息服务点逾100万个。
四是信息技术逐步推进。以国家物联网示范工程智能农业项目和农业部物联网区试工程项目为标志,我国农业生产信息化开始破题,大田作物滴灌、设施园艺环境监控、畜牧水产养殖环境监测技术得到初步应用。
农业信息化与现代化相互促进、互为支撑
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要以一定程度的现代农业发展为前提,现代农业的全面推进又将进一步促进农业信息化的发展,二者相互促进、互为支撑。
(一)信息化与现代农业发展呈高度正相关关系,对农业现代化的贡献接近10%。课题组研究计算了1996-2010年的农业信息化指数与现代农业发展指数,发现农业信息化指数与现代农业发展指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非常明显,相关系数达到了0.9945。农业信息化水平指数每变动一个单位,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指数同向变动0.0892个单位,说明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贡献非常明显。
(二)信息化成为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课题组对六省1072农户数据分析表明信息化对农户农业经营收入有重要影响。电子商务网站对农户农业经营收入正向影响明显。使用过农业电子商务网站的组别农业经营收入均值高达29698元,比未使用过的农业经营收入高70%。农户查询农业信息的行为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十分显著。查询农业信息和不查询农业信息的农户农业经营收入均值分别为21106元和10604元。查询农业信息的农户比不查询信息的农户家庭农业经营收入要提高45.8%。未使用和使用过农业信息技术的农户组别的农业经营收入分别是18145元和20744元,信息技术对农户农业收入有正向影响但差异并不显著,后者高于前者14.3%。东中部地区农民利用农业信息增加农业收入更为明显。东中部地区通过查询农业信息的农户家庭农业经营收入比不查询农业信息的农户收入分别高45.8%和29.8%,西部地区该变量不显著。西部地区村级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对提高农户家庭农业经营收入更为明显。西部和中部地区被调查农户所在村拥有信息服务站比没有信息服务站的农户家庭农业经营收入分别高21.9%和18.3%,比东部地区信息服务站的作用更为显著。
(三)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一是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数字鸿沟”将进一步缩小。二是信息技术与农艺技术进一步深度融合,多种信息技术的结合与集成已经明显成为农业生产智能化的发展方向,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开发应用将向集成、专业和全方向发展。三是农业信息服务进一步呈现多元化发展,信息服务主体将由政府为主向多元化格局快速演进,政府将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各类企业将成为农业信息服务的重要建设和推进主体,各类中介组织将成为农业信息服务建设和推进的重要补充。四是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向大数据、云计算演进,为现代农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数据保障。
推进农业信息化的政策建议
农业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需要从人才、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划和意见总体要求,围绕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心任务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健康有序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
二是注重人才培育。加强农业信息化学科体系建设,利用农业行业科研专项加强信息化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农业部门信息中心条件建设,强化对农业行政管理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村信息员及农民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应用主体的信息素养。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形成稳定的信息化投资渠道。积极争取发展改革部门支持,不断提高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保障水平。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设立信息化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化推进工作正常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下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维护市场化,合力推进农业信息化的良好局面。
四是推动工程示范。建议国家层面实施农业信息化专项,各级农业部门以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示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探索信息化发展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打造一批农业信息化发展典型。
五是申请信息补贴。以“农民、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组织和乡村农业信息服务站(点)”为主要补贴对象,以手机短信、农民上网费用和信息服务站运行费、主要农业网联网终端设备为主要补贴内容,以国家投入为导向,以地方投入为支撑,实施农业信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