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2015年1月1日起0号柴油每升涨0.31元

  • 发布时间:2015-01-04 02:31:55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星明)2014年12月31日,甘肃省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自2015年1月1日零时起,甘肃省第四阶段质量标准(以下简称国四)车用柴油统一执行新的价格规定,即国四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在国三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370元。此次价格调整后,甘肃省0号柴油价格将由5.33元/升涨至5.64元/升。

  据了解,本次柴油价格调整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845号)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第四阶段质量标准(以下简称国四)车用柴油统一执行新的价格规定,即国四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在国三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370元。本次调整后,甘肃省内0号柴油零售价格从5.33元/升上涨到5.64元/升,共上涨0.31元/升,而此前2014年最后一轮成品油定价窗口启动时,0号柴油价格为5.75元/升,下降至5.33元/升。随着本次价格调整,两次数据相加后,0号柴油价格仍下降了0.11元/升。

  按照现行油品标准,柴油质量从国三升级至国四标准,硫含量将从350ppm降至50ppm,国五标准硫含量将进一步降至10ppm。柴油质量升级后,按照优质优价和“谁污染、谁负责”,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车用柴油质量升级至国四标准每吨加价370元,从国四标准升级至国五标准每吨加价160元,实行全国统一价格。不过,本次调整与汽油价格并无关联,仅为柴油价格调整。省发改委明确表示,2015年底前,兰州市将达到国五标准汽油。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