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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与家人共济或购买保险和保健食品

  • 发布时间:2015-01-01 15:22:23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重庆1月1日电(记者 赵宇航)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重庆市从1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进行扩展,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用于支付个人保险费用、支付亲属医疗费用和购买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

  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的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现有使用范围的基础上,可用于以下三方面支出:

  用于购买个人保险。所有参保人员可购买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和人社部门核准的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中退休人员还可用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缴纳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

  允许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参加重庆市基本医保的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或住院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并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执行。

  该负责人指出,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扩展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互济性,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其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不得通过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规定外的其他食品或生活用品等,一旦违反,暂停其医疗保险服务资格3个月;再次发生的,取消其医疗保险服务资格。对个人违规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发现一次暂停其通过社会保障卡在定点药店结算3个月。对严重违法的单位或个人还将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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