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收取个人账户管理费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4-11-03 14:29:18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级行要求,从2011年7月起,全行统一开始执行个人账户管理费收费政策,但我分行一直实行免收费的优惠政策。目前,免费政策优惠期即将截止,我分行将于2015年1月起正式扣收个人账户管理费(首次扣收计费期间为2014年10月至12月,具体收费政策见附件)。
如果您在我行的账户不在免收范围内,您可向我行营业网点申请,我行将为您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为避免因您在我行拥有多个个人账户而产生多笔个人账户管理费,我们建议您对在我行申请的个人账户进行梳理和整合,以达到免费标准。详询我行营业网点或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5561。
此次收费标准的调整对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个人账户管理费收费政策
服务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优惠措施
个人账户管理费开户满3个月,且3个月内日均余额小于300元(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人民币3元/季,3个月内日均余额大于300元的账户不收费。1、开户未满3个月的账户不收费,具有指定功能的账户免收费;2、活期存折暂免收费;3、VIP客户暂免收费;4、菁资卡暂免收费。
上述优惠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1日止。
其中“具有指定功能的账户”包含项目及统计口径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开放式基金、国债的账户:在收费统计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月末持有理财产品、持有国债或开通基金,即可免收费。
2、第三方存管、贵金属交易签约账户:在收费统计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月末具有第三方存管、贵金属交易签约关系的账户,即可免收费。
3、单位指定用于发放工资(含退休金)的账户:收费统计期内使用代理业务处理交易发放资金一次及一次以上的,即可认定为代发工资账户享受免收费。
4、签订代扣代缴水、电、煤气、电话、交通罚款等费用协议的账户可免收费。
5、已签约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且对应的还款合约尚未终止的账户:还款关系存在即可免收费。
6、信用卡还款账户:信用卡与理财卡建立自扣关系后,该信用卡还款账户即可免收费,即便信用卡未激活或注销,由于自扣签约关系仍然有效,继续认定为该类账户享受收费减免。
7、个人网上银行E卡账户:从E卡账户开立之日起,只要账户存续即可免收费。
8、银银理财账户:从银银理财账户开立之日起,只要账户存续即可免收费。
9、外币活期存款账户日均余额折合人民币超过300元:除人民币之外,其他各币种活期存款日均余额折合人民币的合计数超过300元的,可予免收费。
10、存在本币或外币定期存款的银行卡:只要在收费统计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月末持有人民币或外币定期存款,即可免收费。
11、住房公积金账户:该类账户不是以客户账形式存在,可免费用。
12、医保、低保、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抚恤金账户等用于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的账户可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