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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大病医疗险” 为居民减负

  • 发布时间:2014-12-30 10:33:30  来源:生活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都加强 记者 张金辉) 最高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承保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对居民的基本医疗提供了有益补充,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的负担,

  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推出后,该公司近日完成了首例参合农民理赔工作,人保财险公司支付赔款近3万元。

  家住兰西县的李江老人今年62岁,患有继发性关节病病10余年,自患病以来李江老人的活动范围就只能限定在自家炕上,如果想移动身体只能靠爬行。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根本无法支付高额的手术费,老人一爬就是十年。幸运的是老人是第一批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参合的农民,人保财险公司大病医疗保险理赔工作开始后,老人第一时间得到近三万元的赔款,该病人在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做了双膝人工膝盖置换手术。老人说:“没想到自己能赶上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这么好的政策,要是没有政府和人保公司,他不可能再像正常人一样行走。”

  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政府力推的一项民生工程,是在新农合经办机构按当年度补偿政策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后,对需个人负担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10000元)部分商业保险机构再给予50%的大病保险补偿,最高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可大幅度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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