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有的放矢见真章 房地产税明年或实现突破
- 发布时间:2014-12-30 07: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见习记者 乔誌东
改革元年,财税先行。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继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三方面为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勾勒出框架后,今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2016年基本完成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并于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可以说,财税体制改革的号角已经奏响。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补补,更不是扬汤止沸,而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一次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和系统性重构。”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从逻辑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收入划分改革需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整体改革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
楼继伟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6句话、24个字展开:一是完善立法;二是明确事权;三是改革税制;四是确定税负;五是透明预算;流失提高效率。
今年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在推进预算透明、“营改增”扩围、清理整顿税收优惠、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PPP制度构建等诸多方面,为财税体制改革三大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
财政预算更加透明
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是财政部推进预算改革强调最多的一项。
自今年两会财政部向全国人大作报告时提出“政府支出预决算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后,财政部发文《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强调,今年要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下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