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被判犯欺诈发行罪 原董事长获刑三年六个月
- 发布时间:2014-12-29 21:59:4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万福生科12月2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经长沙中院审理查明,公司欺诈发行股票罪罪名成立。公司股票将于12月30日复牌。
根据判决书,万福生科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850万元;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66万元。
此外,龚永福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覃学军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二年;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杨晓华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彭雪明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左光涛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追缴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犯罪所得3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万福生科表示,依据判决书内容,对公司的罚金850万元将计入2014年财务报告,将影响公司2014年损益情况。
同日万福生科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3.1.4条规定,若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为此公司董事会表示,一方面将加强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另一方面积极处置闲置资产并寻求相关支持,争取2014年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