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严防“四风”反弹风清气正过佳节
- 发布时间:2014-12-29 01:31:20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29日讯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地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大兴安岭地纪委下发通知要求,狠刹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严防“四风”反弹,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是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也是防范“四风”的重要节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要重申“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及地委有关规定,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规定,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抓住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督查、巡视巡查、随机抽查、开展暗访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核查纠正,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藏身。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重点检查高档酒店、洗浴娱乐场所、私人会所、“农家乐”、大型超市、商场、景区、培训中心、内部接待场所等,着力防范“四风”隐身衣问题。要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廉政短信、廉政约谈等方式,提前部署节日期间的纠正“四风”工作,营造务实节俭过“两节”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同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及时受理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对顶风违纪的要以“零容忍”态度速查严处,形成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要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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