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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波告证监会案一审败诉

  • 发布时间:2014-12-27 14:30:49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林彦龙)因光大证券错单事件被罚款60万元及终身禁入证券期货市场的前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起诉证监会一案,北京市一中院昨日一审判决,驳回杨剑波的诉讼请求。

  杨剑波表示还将上诉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交易系统“乌龙指事件”,在进行ETF套利时下单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造成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大幅波动。光大证券之后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措施。证监会认定这是内幕交易,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光大证券被罚款5.23亿元,光大证券相关责任人杨剑波等人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杨剑波因不服证监会对该事件判罚,今年2月8日将证监会告上法庭。今年4月3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杨剑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证监会撤销对其本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则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案件争议主要集中在几点,一是错单交易信息能否构成《证券法》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内幕信息;二是光大证券案发当日下午的对冲交易是否构成基于既定投资计划、指令所作出的交易行为,从而不构成对内幕信息的利用;三是杨剑波是否构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法院认定,当日下午对冲交易中交易者知悉内幕信息后实施了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原则上即应推定其利用了内幕消息,从而具有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而光大证券当日下午的对冲交易是在其因错单而建立了巨额多头头寸的情况下,同时在证券市场和在期货市场做空的单边对冲交易,其利用了内幕信息对市场可能产生的单边影响,不能构成内幕交易的抗辩事由。

  对于上述判决,杨剑波当庭表示还将上诉。

  “乌龙指事件”可以此为鉴

  对于法院的判决,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昨天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给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失,证监会严格执法,对相关主体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反映了证监会严惩违法违规,禁止不当交易,维护市场秩序的一贯决心和态度。

  尽管杨剑波诉证监会案尚未最终尘埃落定,但“光大乌龙事件”性质基本难改,一审判决已经给这一另类内幕交易打上注脚,未来A股市场再出现“乌龙指事件”将可以此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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