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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旭荣:土地确权颁证是三权分置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

  • 发布时间:2014-12-23 22:59: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孙阳)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2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民群众的自觉选择。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以粮食和农业为主,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局局长、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梅旭荣在接受人民财经采访时表示,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应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展开,如果权力边界不能准确划分,适度规模经营就无从谈起。因此,土地确权颁证是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

  梅旭荣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讲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也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路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首先就要明晰土地产权,而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有效开展便是重要保证。

  近年来,我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推进过程中。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也进一步提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今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据悉,2014年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在山东、四川、安徽3省开展了整省试点,加上其他各省整县试点,目前试点覆盖面积已达3.3亿亩。

  梅旭荣介绍说,事实上这两年我国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已经做了大量试点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他同时透露,预计2015年在试点区的土地确权颁证会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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