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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秸秆综合利用创佳绩

  • 发布时间:2014-12-22 03:32:03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年来,江苏省以“1+X”为基本模式(1为机械化还田,X为其他途径利用),大力推动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秸秆固化成型项目326处,秸秆预处理站176处,秸秆食用菌基料项目107处,秸秆成片覆草项目156处,并建有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129个。江苏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总体可以归纳为“五抓五促”。

  抓法规保障,促工作启动。2009年江苏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决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江苏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始依法进行。按照《决定》中“健全网络、快速反应”的要求,全省建立了秸秆禁烧巡查机制、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制度。

  抓组织机制,促工作推动。全省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工作方案,明确市、县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禁烧网络体系。二是部门协同、统筹推进。建立了由发改、农业、经贸、科技、财政、环保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并将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乡镇、村组。三是抓住环节、细化考核。由环保联合农委、发改、农机等部门,制定并出台《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同时严惩全省发生第一处火点所在地。四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各地方农业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的广泛宣传,细算秸秆焚烧的“法律账”、“经济账”、“生态账”和“健康账”,提高农民利用秸秆的主动性和依法禁烧的自觉性。

  抓规划引领,促部门联动。全省《规划》确定了秸秆综合利用率2015年达到90%以上,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目标。为实现规划目标,省政府办公厅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省级14个职能部门。农机部门加大秸秆还田机具配置、农艺和农机结合的还田技术推广。环保部门在卫星遥感、路面巡查和PM2.5自动监测“三位一体”监管基础上,探索利用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秸秆焚烧巡查监测方法。科技及科研部门加强技术开发,研究开发配套的农艺、农机措施和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交通、物价等部门,相互协同,出台保障政策,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抓政策扶持,促引导撬动。一是财政扶持力度逐年加大。2009~2013年,省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11.52亿元。2014年又安排6.2亿元,重点扶持建设年收储秸秆量2万吨以上或加工利用量5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利用主体。二是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全省对秸秆还田实行普惠性的10元/亩的补贴;秸秆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全省每年秸秆初加工企业可享受1亿元左右的电费减免;“三区”(禁烧区、生态红线区、省级以上开发区)燃煤小锅炉改造改烧秸秆成型燃料项目补助3万元/蒸吨;交通、财政、物价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农作物秸秆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明确秸秆运输车辆享受“绿色通道”优惠,免收过路过桥费。三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抓科技支撑,促创新驱动。充分发挥江苏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众多的优势,加强产学研联合。依托南京林业大学成立了“江苏省速生木材及农作物秸秆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农作物秸秆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二是加快农机具集成改造升级。省农科院联合常州常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研发的稻麦收割秸秆打捆一体机获得成功,相比同类型机具更适应江苏田块小、土壤粘湿的要求。三是强化技术服务。制订出台了6项作业标准,编制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知识》、《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手册》,举办培训班395期,受训机手和农民达10万人次以上。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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