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融资管理 办法(试行)》落地
- 发布时间:2014-12-20 08:31:27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若然)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从股权众筹融资的非公开发行性质、股权众筹平台、投资者、融资者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划清与非法集资的边界。
《管理办法》发布后,框架规则的清晰或有助于股权众筹的发展壮大,引导社会闲置资金进入众筹融资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还规定,股权众筹平台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不得兼营个人网络借贷或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而对个人投资门槛,《管理办法》也做了特别设定。《管理办法》表示,个人参与股权众筹需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另外,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者还包括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
有业内意见认为,上述规定提高了个人投资的门槛,不过,也有意见认为,中小投资人抗风险能力弱,《管理办法》提高门槛也是出于对风险控制的谨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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