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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个一批”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

  • 发布时间:2014-12-20 03:32:16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李庆国

  针对农民低收入成因,日前,北京市提出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监测、考核、奖励等各项工作机制,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

  促进转移就业增收一批

  工资性收入是低收入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首要渠道。

  近年来,北京市通过完善落实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

  一是制定就业促进政策。实施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单位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健全外出务工人员的交通补贴等政策,鼓励低收入劳动力外出务工。二是实施就业援助政策。通过实施“零就业家庭”、“纯农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做到发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实现“动态归零”;加强对就业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力度,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活动,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并对低保家庭的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三是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大力开发农村护林、管水、护路、保洁等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工程建设中优先吸纳本地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四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免费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开展厨师、面点师、工艺编织等就业技能培训。

  发展产业增收一批

  产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是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基础和源泉。

  近年来,北京市、区县两级积极统筹各类涉农政策、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向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大力扶持低收入村、农户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不断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

  一是安排市、区县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低收入村、农户发展杂粮、药材、花卉、食用菌等特色种植业项目,品种换优、土壤改良、节水灌溉、新技术引进等果园升级改造项目,以及观光采摘休闲农业园、民俗旅游村(户)提档升级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二是实施“低收入村百村万户一户一棚援助型设施农业工程”,按照温室每亩补贴4万元、大棚每亩补贴1.5万元的标准,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设施农业。三是大力发展沟域经济。引导沟域建设投资向低收入村、农户集中的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大力实施环境整治、生态建设、基础设施、新民居建设等工程,着力培育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形态。四是支持低收入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扶持合作社品牌创建、市场营销、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鼓励合作社吸纳低收入农户入社,对切实解决低收入农户增收的,给予重点支持。

  推进社会帮扶增收一批

  社会力量帮扶是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北京市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和支持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采取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建设基础设施、捐资捐赠等多种形式结对帮扶低收入村。

  一是市级帮扶活动。深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促发展、促和谐”的“三进两促”活动,将“进农村”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市直机关与农村结对共建,深入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结合部门职能,发挥组织、政策、资源、人才和信息优势,力所能及地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市直机关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共建,通过“发展共谋、民生共促、组织共建、人才共育”,整合各种资源向经济薄弱村倾斜,推进经济薄弱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开展区县帮扶活动。各区县在市级活动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帮扶活动。

  此外,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央企、大中专院校、驻京部队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部门也积极结对帮扶低收入村。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收一批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农户生活的基本手段,是促进无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主要渠道。

  近年来,按照“扩面、提标、完善、整合”的要求,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北京市2009年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城乡无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二是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北京市2002年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2003年全面推开。当前,新农合人均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三是提高农村低保水平。北京市2002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当前,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已提高到家庭月人均560元。四是提高低收入家庭救助水平。2012年,北京市首次统一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当前,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50元。符合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请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以及临时救助。五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北京市自1995年起施行五保供养政策,明确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区县农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当前,北京市各区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最低为年人均10091元,最高达到年人均193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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