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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经营体制让农民真正受益——访湖北省农业厅厅长戴贵洲

  • 发布时间:2014-12-19 10:07:00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是农业大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目前已进入黄金期。近年来,湖北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11月20日,中央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日前,记者就“如何创新经营体制机制,让农民成为真正受益者”这一主题,专访了湖北省农业厅厅长戴贵洲。

  戴贵洲告诉记者,近年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湖北农业发展的主基调。湖北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真正受益者。

  “土地问题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全局。土地流转要尊重群众意愿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律,要积极稳妥推进;土地规模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戴贵洲说,湖北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发源地。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过程中,湖北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实现了“三篇文章”一起做,推进农业现代化。

  首先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戴贵洲表示,湖北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措施有:一是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省委、省政府专题部署推进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省及辖县的市州各选择1个县整体推进,其余各县选择3个村试点,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各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试点覆盖4187个村、173.3万农户,涉及耕地面积860.3万亩。二是建立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已运行的武汉、鄂州、荆门等13市(县)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基础上,计划建成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为龙头,以“1+8”城市圈为核心,全省联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截至今年9月底,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金额已达110.9亿元,涉及农村土地105.3万亩,实现农村土地抵押贷款14.8亿元,分别比2013年增长11.2%、7%、29%。“村乡交易、县市监管”的多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逐步建立。三是“三村”(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继续推进,已成立社区股份合作社317个,新启动试点村89个。

  其次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戴贵洲介绍,湖北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超过10.7万个。一是创新支农强农资金使用办法。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项目主要由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烘干、仓储设施。二是提高农业担保融资能力。实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四家金融机构分类主办,对口金融服务。三是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全省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左右,重点培养现代农业人才3000名。

  第三是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戴贵洲说,在全省13个县市启动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完善“以钱养事”机制,健全公益性推广机构,落实农技人员编制,保障农技推广经费。湖北省现有农技推广机构4859个,在岗人员28077人。实施“派出制”的乡镇加强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公益性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统一互助性服务,农业企业、农机服务组织等面向社会有偿提供全程或订单式经营性服务。

  湖北创新经营体制的实践,成效几何?戴贵洲把它概括为“三个有利于”:

  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据统计数据,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9%,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9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2.6%。龙头企业辐射群、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模式,国内瞩目。以位于湖北监利县的福娃集团为例,作为湖北首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福娃与监利县23个乡镇签订了120万亩优质水稻订单,流转6万亩土地建设有机稻基地,既保护了农民利益,也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产业支撑。

  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近年来,湖北省坚定不移地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着力稳面积、调结构、优品质、提单产,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经营适度规模化。2014年,湖北粮食总产达到516.83亿斤,比上年增加16.57亿斤,增长3.31%。总产增量居全国第四,增产幅度居全国第五,实现“十一连增”。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同时,经济作物提质增效,养殖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服务产业迅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长。油菜籽总产257.3万吨,连续19年居全国第1位,淡水产品产量增幅在5%以上,有望连续19年居全国第1位。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000余家,成为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新增长点,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的“餐桌子”,促进结构调整的“加速器”。

  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健全。以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各市州农科院所为主体,初步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7%。二是通过优化农业区域结构、产品结构、种养业内部结构,建设粮、油、园艺、生猪、淡水产品优势特色产业带(区),加快发展高效园艺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业,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发展适销对路名特优产品。三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完善县、乡、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全省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现代农业发展金融支持和政策性保险体系,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难、生产风险大等实际问题。2014年前三季度,湖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7179元,同比增长12.3%。

  谈到湖北下一步农业农村改革,戴贵洲表示:“湖北将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积极稳妥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湖北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好地造福荆楚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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